甲方(产权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座落在 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一、 租用期为 年,月租金为 元整(人民币)(月租金包含物业费和中央空调费),付款方式为 付。押金 元。租赁期满后退还。
二、 租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续租。
三、 乙方租用后自己购置办公设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开展业务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四、 乙方租用期间没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改造房屋内结构及原有设施。
五、 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如遇不可抗拒的政府行为,甲方因某种原因辞退乙方,甲方应将月租金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乙方因何原因不想租用时剩余的月租金应为甲方所有,不予退还。
六、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七、 协议签订后甲方将房屋内所有水、电费用结清移交给乙方,乙方在租用期间再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九、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