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生活本身没有任何变化,变化的是生活中的“我”。我终于敞开了所有细胞,去看这个世界的温柔与博大。
如今我住在最喜欢的城市。这座城市有着漫长的春天,樱花如雪飘落,蔷薇铺满长街边的栅栏。初秋大团大团软绵绵的云挂在电线杆上,浮在海平面上,落在路的尽头,每一帧都像极了宫崎骏的动画。我每天站在窗边就能看见海,每至傍晚,海天相接处有我看过的最美的落日。
我做着最喜欢的事情。有大量的时间可以沉醉于阅读和写作,即使枯守书桌、放弃娱乐也不以为苦。
我不爱买包,对奢侈品全无兴趣。赚的钱足够日常花销,也够去遥远的地方旅行。更重要的是,我对世界有着庞大的好奇心,这种好奇甚至比年幼时更旺盛。
我由衷地理解了伍迪艾伦的话:“曾经我白发苍苍,如今我风华正茂。”
那个曾经日复一日活在别人的期待里、一秒都不敢成为自己的少女,终于钻出了她作茧自缚的壳,自由自在得飞了起来——尽管她早已不再是少女,可她却比任何少女时期都更张扬和自信了。
3
很多姑娘问我,你觉得如何才能变得有吸引力,如何才能变得有魅力,如何才能被更多的人喜欢?
我真想告诉她们,我也是用了好多好多年才学会一个看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的道理,那就是——永远不要试图取悦任何人,永远不要为了他人而改变自己。
前几天,我朋友圈里的一个女孩发了一段话:“我做所有的决定都是因为——我愿意,而不是七大姑八大姨说你该怎样怎样,朋友同学说你该怎样怎样。没有一件事比取悦自己更重要。”配图是她开怀大笑的样子。
我真喜欢这样的她。
如今想想,以前我有多少的不快乐源于“别人不喜欢”。
别人说我写的不好,我就不写了。别人说我的衣服不好看,我绝对不会再穿那一件。别人说我选的工作不对,我用了一番长篇大论来解释自己的选择,虽然最后他只是摊摊手耸耸肩表示并不care。
多少年前,我喜欢的男生说他爱长发的女孩,所以我苦熬短发变长的过程。可他后来只不过是爱上了另一个女生,唯一的借口还是“不爱”。
就在前两年,我信任的朋友说我写的东西并无价值,所以我藏着掖着,有好几个月不敢发布新文章,生怕被批评被轻视。可后来我才知道我写的东西她连看都没看过,曾经的批评竟然是出于她对我一贯的“印象”。
所以现在多好——我根本不想讨全世界喜欢,我只想讨自己欢喜。
看电影《阳光小美女》的时候,我爱死了那个胖嘟嘟的小女孩。
别人参加选美大赛都戴着皇冠,穿着公主裙。只有她,穿着T恤和短裤,戴一副圆眼镜,小肚子鼓鼓的,跳着根本不能算舞蹈的舞蹈。
可是她多开心啊。她笑的比谁都真挚,她就算长大了,便成了一个平凡的大人,也一定不会忘记曾经的自己。
现在我终于学会了像她一样——我快乐地照自己的意愿活着,谁喜欢还是不喜欢我都没有关系。
以前别人若说我:“你怎么写得那么烂?”我只会唯唯诺诺暗自伤怀,可如今,我终于敢理直气壮得回复一句:“你一定是看错了,我觉得我写得简直不要太棒。”
我也明白了那种“你永远打不垮我”的信念,它也许不是因为一颗强大的心,而是因为一颗柔软的心——我比任何时候都爱自己。我爱自己的勇敢,也爱自己的软弱;我爱自己大部分时候的慈悲,也爱自己偶尔的苛刻;我知道自己有多么不完美,但我全身心接纳了这种不完美。
所以现在的我仍然爱写鸡汤文,热情地喊口号,急切得呼吁着我认为正确的一切。我仍然留短发,踢足球,一个人旅行,做一切别人认为过于“女汉子”的事情。
我再也不想争取全世界的认同、认可甚至夸赞,我只想要做让自己开心、满足、无愧于自己的事情。
我觉得,这不是自私,不是自恋,而是真正的自爱。
走了那么远,我终于找到自己了。
如果你现在还没找到,没关系,我等你,我们一起慢慢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