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三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方针 方针编辑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确定的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是为达到事业前进的方向和一定目标而确定的一个时期的指导原则。从1949-2009年的60年间,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逐渐演变,这种演变随着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在渐进。[1]
从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演变,可以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时期的不同目标和工作原则。
1949-1983年
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基本历史任务的胜利完成,中国开始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逐步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就是克服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经济建设。
据1950年3月8日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在第一次全国劳动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府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毛主席所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也是新民主主义劳动政策的基本原则。这个基本原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由‘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来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
科学实践编辑“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认真落实这一方针,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根本要求。因此,把这一安全生产的方针转变为所有员工的思想意识和具体行动,对于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厂生产的产品越来越多,生产工艺越来越复杂,工艺条件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潜伏的危险性也就越来越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更要对生产中工艺操作、设备运行、人员操作等过程中的危险进行超前预测,科学预防,从而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近几年来,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做安全管理工作,山西天脊化工集团供水厂在实际工作中做了以下科学实践。
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具体行动上(2)
据《化工安全与环境》报道: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刻体现了这一内涵。凡是从事工业生产的人员,都能将这一方针熟记在心,但如何把这一方针落实到具体的生产实践活动中,却并不容易。对此,该供水厂是这样做的:
1. 严格按照安全职责进行事故超前预想,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从事生产管理和实际工作的人员,要依据自己的职责做到在开展任何工作之前,首先要做到从思想上预防,即预想工作的危险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然后,再根据危险的种类和大小确定事故防范措施。各级领导安排工作都必须有安全要求;编制检修(文章来源:安全急救网)方案、开停车方案必须有安全措施;进入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对工作中存在的危险性和防范措施进行预想,并有相应的防范措施;开始工作前必须办好所有安全使用票证;重大的安全措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公布于工作现场。这些具体的操作步骤使“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无形变得有形,从抽象变得具体,从口号变为具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