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由南京市辖区内原4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南京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六合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照市场化原则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那么具体它是一家怎样的银行呢?请看小编下面为你整理的资料。
紫金农商银行紫金农商银行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由南京市辖区内原4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南京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六合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照市场化原则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紫金农商银行注册资本22亿元,现有从业人员2000余人,营业网点122个,在南京市区范围内形成规范、完善的金融服务网络。
特色业务
“金茉莉·信得利”理财产品
此款产品是人民币理财存款业务为一长年业务品种,主要是为有部分闲置资金但难以确定存期的客户提供的一项短期资金理财增值业务。客户可根据不同类型产品设定的起点金额存入资金,通过本社循环计息、自动转存的方式,实现资金流动性与收益性的有效结合,其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复利计息,收益较高。办理我社约定转存业务,将获得高于活期储蓄存款的收益,且以约定周期复利分段计息、自动转存,最大限度地提高客户资金收益。
2、流动性强,期限短。存款周期短,资金流动性明显增强。
3、取款便利,无预约。此业务不同于通知存款,客户无须办理预约手续,本社会将自动从存入日(或转存日)次日算起的存期到期日作为支取日,客户可随时到本社办理支取手续。
“金茉莉·信利达”理财产品
此款产品是我社“金茉莉”系列理财产品中低风险类型的理财计划,本理财产品销售所汇集的资金将投资于由信托公司发起的资金信托项目,该资金信托的投资范围主要是用于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其特点有:
1、收益高——产品预期收益率高出同期存款税后收益率,理财收益较大。
2、投资方向明确——产品投资对象为六合联社购买民生银行发行的优质信贷资产理财产品。
3、产品挂钩投资对象为优质信贷资产,配置资产风险较小。
附注:理财起点金额为5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在理财期限内,客户不可提前终止;在理财产品存续期满后,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
“白领直贷通”贷款
1、贷款简介:“白领直贷通”是专门针对我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相关部门任职的正式工作人员推出的个人授信贷款业务,“白领直贷通”贷款采取“一次授信、总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的管理模式。
2、授信对象: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相关部门任职的正式工作人员且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含)以上。
3、授信额:授信额+(家庭年收入)*信用系数
①家庭年收入为个人和配偶的收入及房屋租赁及其他收入;
②信用系数按六个信用等级,分别确定信用系数。
4、授信期限:授信期限一般为2年。
5、授信利率:首次用信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如借款人贷款后出现不良记录,每出现一次不良记录,其再次贷款时利率按基准利率递增10%执行。
“林权抵押”贷款
1、贷款简介:林权抵押贷款是指森林资源财产权利人为融资需要以其能依法有权处分的森林、林木权利抵押给贷款人的行为。
2、借款对象:经工商部门登记核准的从事林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林业经营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贷款要求:借款人依法办理林权登记而取得林权证,森林、林木使用权;林木生长期不低于三年(含);林地面积不少于100亩以上,林木平均直径不低于8cm;能按时交付租地费用和对林木维护费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国家规定的能作为抵押物的森林、经济林、薪炭林;本社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贷款金额:贷款额度不超过评估价值的40%,审批权集中在联社审贷会,由有权审批人审批。
5、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1-5年(含),最长不超过五年(含)。
“残疾人创业”贷款
1、贷款简介:向符合条件的本区乡镇残疾人发放的、用于弥补借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中的自筹资金不足而发放的担保贷款。
2、贷款对象:凡年龄满18周岁(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诚实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残疾人,可以持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及相关资料向我社申请贷款。
3、操作方式:小额担保贷款按照借款人自愿申请、区残疾人联合会推荐、我社核贷等程序,办理贷款手续。我社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贷款申请人正式答复。
4、贷款金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两万元以内,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对残疾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分为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一年至二年(含两年)三个档次,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我社同意可以按规定展期一次,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年至二年(含两年)的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6、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公布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执行。借款人按季向信用社支付利息后凭信用社开具的利息收入凭条向区残疾人联合会支取全额贴息。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1、贷款简介:为鼓励我区下岗失业人员独立创业,解决其创业资金不足的困难,推动我区再就业工作开展,我社推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业务品种。
2、发放对象:凡年满18周岁(男52周岁、女42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诚实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以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及相关资料向我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3、操作方式:按照借款人自愿申请、社区推荐、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我社核贷程序,办理贷款手续。我社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条件的资料之日起,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贷款申请人正式答复。
4、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两万元以内,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再就业,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5、贷款期限:分为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一年至二年(含两年)三个档次。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