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之后,很多车主都有这样那样的顾虑!害怕堵车、害怕刮蹭、害怕碰瓷等等,其中最为担心的无疑是车辆在保修期内,如果不去4S店保养维修,一旦车辆出问题,将无法享受应有的质保权利。因此,许多车主只好忍痛承受4S店的高额保养和维修费用。下面是爱华网小编整理的一些汽车保养新规定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保养新规定具体如下:
过去:保修期内要在4S店保养 否则不提供质保
相信不少车主都有这种经历:购买新车后,4S店会明确告知车主,车辆在保修期内只能在4S店进行保养及维修,否则出现质量问题概不负责,所以就算4S店存在收费贵等问题,车主亦只能无奈接受。
去年刚买了一辆合资品牌20万元左右轿车的阿力表示,他的一位要好的朋友开汽修点已经多年,技术过关加上收费合理,一直以来都有较好的口碑,所以不少朋友的车都是去那里做保养、维修。
阿力的新车第一次保养是4S店免费赠送的,所以他打算往后就去朋友维修点做保养,但是却被4S店告知,新车质保期内一定要在4S店进行保养维修,否则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阿力无奈地说:“我买车的4S店是在广州,家在从化,去广州那边的4S店做保养,一来一回所增加的油费、过路费合起来就要差不多150元左右,并且在4S店做一次常规的保养要500元左右,比起在朋友店贵了约300元。”为了新车的质保,阿力也只能被动接受4S店的不合理条款。
其实,以前购买过新车的车主都有类似的经历,也知道4S店有这样一个潜规则:车辆在保修期内如果不在4S店保养或者是在外面的维修点做过维修,一旦出了故障,4S店就会找出各种理由拒绝为车辆保修,所以去4S店做车辆维修保养的车主不得不忍受4S店的高价格。
新规:新车不去4S店保养维修也可享受“三包”权益
据悉,如今汽车市场的这一潜规则被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所打破。修改后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明确指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这意味着车主不将新车送去4S店保养维修,也能享受汽车“三包”权益。
对此,经营汽车维修多年的经营者认为,新规的出台使车主自主选择保养维修点有了政策保障,解决了车主不得不选择去4S店保养维修的问题。“以前,大部分车主由于顾虑新车不去4S店保养,如果发动机、变速箱等价值较高的零件出现问题,可能享受不到汽车‘三包’权益,所以多数车主在保修期内都会到4S店保养维修。”
朱先生说,现在实施新规保障了汽车“三包”权益,车主消除了顾虑,就算不是4S店,一些技术好、服务好、价格平的汽修点应该会更加受到车主的青睐,使非4S店的维修点多了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