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法林主要用于防治血栓栓塞性疾病。使用华法林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由爱华网小编整理关于华法林的用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华法林的用法口服第一日0.5-20mg,次日起用维持量,每日2.5-7.5mg。
成人常用量:一日10mg,连服3日。最初1-2日的凝血酶原活性,主要反映短寿命凝血因子Ⅶ的消失程度,这时的抗凝作用不稳定。约3日后,因子Ⅱ、Ⅸ、Ⅹ均耗尽,才能充分显示抗凝效应。凝血酶原时间也更确切反映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的减少程度,可据此以确定维持量。
小儿常用量:应按个体所需。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妊娠期使用本品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发生率可达5~30%。表现为骨骺分离、鼻发育不全、视神经萎缩、智力迟纯,心、肝、脾、胃肠道、头部等畸形。妊娠后期应用可致出血和死胎,故妊娠早期3个月及妊娠后期3个月禁用本品。遗传性易栓症孕妇应用本品治疗时可给予小剂量肝素并接受严密的实验监控。
2.少量华法林可由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每日服5~10mg,血药浓度一般为0.48-1.8μg/ml,乳汁及婴儿血浆中药物浓度极低,对婴儿影响较小。
华法林的禁用慎用(1)本品易通过胎盘并致畸胎及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流产或死胎率均高达 16-17%。妊娠后期3个月应用可引起母体及胎儿出血及死胎。因此妊娠期禁用本品。抗凝治疗可给予小剂量肝素。
(2)老年人用量适当减少。
(3)禁忌症原则上与双香豆乙酯同,特别对肝、肾功能不全,严重高血压伴有出血倾向患者。
有出血倾向、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肝肾疾患、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脑、脊髓及眼科手术患者禁用。恶病质、衰弱、发热、慢性酒精中毒、活动性肺结核、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高血压、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月经过多、先兆流产等慎用。
华法林的不良反应与口服抗凝药一致,过量易致出血。早期可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见于硬膜下和颅内。任何穿刺均可引起血肿,严重时局部压迫症状明显,不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和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有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等报道;一次量过大时尤其危险。
可引起出血、血尿、瘀斑、便血等。可引起肝肾损害,停药后症状消失。主要不良反应是出血,最常见为鼻衄、齿龈出血、皮肤瘀斑、血尿、子宫出血、便血、伤口及溃疡处出血等。 用药期间应定时测定凝血酶原时间,应保持在25-30秒,凝血酶原活性至少应为正常值的25%~40%。不能用凝血时间或出血时间代替上述二 指标。无测定凝血酶原时间或凝血酶原活性的条件时,切勿随便使用本品,以防过量引起低凝血酶原血症,导致出血。凝血酶原时间超过正常的2.5倍(正常值为12秒)、凝血酶原活性降至正常值的15%以下或出现出血时,应立即停药。严重时可用维生素K,口服(4-20mg)或缓慢静注(10-20mg),用药后6小时凝血酶原时间可恢复至安全水平。必要时也可输入新鲜全血、血浆或凝血酶原复合物。
华法林的注意事项服用过量易引起出血。禁忌症同肝素。孕妇禁用。
华法林可以透过胎盘屏障,引起胎儿的骨骼发育迟缓。
如有下列情形应先停药并立即至医院诊治
1.刷牙时或割伤后流血不止
2.无故瘀伤且范围扩大
3.咳血,吐血,血尿,血便或黑便
4.严重头痛,胃痛
5.女性生理期期间,月经量过多
6.女性若有怀孕计划,要先告知医师
7.手术后3天内、妊娠后期、哺乳期、有出血倾向患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肝肾疾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脑、脊髓及眼科手术患者禁用。
8.以下情况须慎用:恶病质、衰弱、发热、慢性酒精中毒、活动性肺结核、充血性心力衰竭、重度高血压、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月经过多、先兆流产等。
9.在长期应用最低维持量期间,如需进行手术,可先静注维生素K1150mg,但进行中枢神经系统及眼科手术前,应先停药。胃肠手术后,应检查大便潜血。
看过“华法林有什么不良反应”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