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居留签注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2、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3、提交1张近期2寸正面兔冠照片(请粘姑在申请表上);
4、提交在连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5,已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首次申请居留签注者须提交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6,提交与申请居留签注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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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留签证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几类
1、台湾探亲定居:
(一)有台籍配偶或在台湾有三等亲(含)以内的亲属皆可办理。
大陆配偶已在台定居,取得身分证:
(二)大陆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2个月,每年最多可以申请3次。
(三)大陆12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在台定居。
(四)大陆18岁以下亲生子女,可以申请来台探亲,探亲期间为每次6个月,必要时可以办理延期,每次6个月,亦可以申请在台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可以申请定居。
2、台湾应聘居留:
欲来台长期工作(180天以上)之外籍人士,应由国内雇主先向「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申请「聘雇许可函」,而后再由申请者持签证申请表、护照正本与复印件、聘雇许可函等文件向台湾驻外馆处或领事事务局申请。
3、外国人之外籍配偶依亲居留:
外国投资者如欲携眷(配偶)来台,可依「在台有合法居留身分人士之外籍配偶申请依亲居留签证手续说明」之规定,持签证申请表、护照正本及复印件、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正本及复印件、依亲对象之在台永久居留证、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正本及复印件等文件,向台湾驻外馆处或领事事务局申请。
4、外国人之未成年子女依亲居留:
外籍投资者如欲携眷(未成年子女)来台,可依「在台有合法居留身分人士之外籍20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申请依亲居留签证手续说明」之规定,持签证申请表、护照正本及复印件、出生证明正本及复印件、父母之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正本及复印件、依亲对象之在台永久居留证、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正本及复印件等文件,向台湾驻外馆处或领事事务局申请。
5、以我国国民配偶之身分申请永久居留者,得检具下列文件之一,由入出国及移民署认定之:
A、国内之收入、纳税、动产或不动产资料。
B、雇主开立之聘雇证明或申请人自行以书面叙明其工作内容及所得。
C、我国政府机关核发之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或技能检定证明文件。
D、其他足资证明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无虞之资料。
6、台湾投资定居:
欲投资台湾之外籍人士,且投资金额在20万美金以上者,可向「经济部投资审委员会」申请「投资证明」,再持签证申请表、护照正本与复印件、投资证明等文件向台湾驻外馆处或领事事务局申请。
其他诸如获得台湾居留签证的情况也有很多,比如与台湾人结婚、对国家有特殊贡献者、在产业技术上或者金融专业技术上有杰出成就者、对社会有重大影响力者等等特殊人士。
应备要件:
(一)所持护照效期应有六个月以上;
(二)近期2寸彩照4张(白色底);
(三)来华居留证明文件或中华民国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公文;
(四)其它相关文件。
有效期:
签证效期:
一般居留签证效期为三个月。
居留效期:
持居留签证来华者,须于入境后十五天内向居留地 县、市政府警察局 申请外侨居留证。居留效期则依所持外侨居留证所载期限。
台湾居留签证办理流程:
一般办理时间为25个工作天左右,具体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
2.递交材料初审后、缴纳办理定金
3.材料寄回台湾办理入台证
4.申请办理第三国签证或者客人自己办理港澳通行证
5.办理好入台证后,支付余款
台湾签证须知:
1、入台证必须本人在有效期入台。
2、入台证在规定日期没入台,入台证则无效,也不可续签。
3、入台证并不能作为进入香港的证件,故在办入台证的同时,需加办入港证件(港澳通行证或第三国签证)。
温馨提醒:
1、签证资料均按照台湾外交部要求所列,请务必按照要求准备,根据不同申请人的情况,不排除外交部会向您索要其它补充资料;
2、签证未有结果请不要出机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3、旅游保险,针对旅途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各保险公司都有相对应的险种如人身意外险、意外医疗险、住院给付等。出国旅游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及医疗费用,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