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这个词已经像“我爱你”一样滥了。现在很多人都已经主观主义化“朋友”的概念,也就是说你觉得和某人是朋友,那就是朋友,不用征求对方的意见。但其实我一直觉得做朋友和谈恋爱一样,是双方意愿统一后产生的一种情义。就是说你觉得我是你朋友,我也觉得你是我朋友,那才叫朋友。单方面意愿性的承认,是不作数的。
我现在认识的人依然有以自己朋友多为傲的,谈及谁谁都会一拍胸脯说“那是我朋友”,一副人脉满天下的胸有成竹。其实每遇到这种时候,我都会在心里肯定他其实是不快乐的。是,朋友多不一定快乐。
因为我之前犯过这样的傻,在什么场合与人提及到谁,我会很自信的说他我认识啊,我朋友!但后来知道那个我觉得是我朋友的人,在某些场合与人提及我时,反应是“哦,他啊,认识认识,但不算朋友……”。看,这就是我所谓的单方面意愿性,每次想起这桩事我都会觉得特失败,那种被隔空狠狠抽脸的感受至今难忘。
可能是随着岁数的增长,会越来越在乎朋友的重要性,了解我的都知道,我有过屡次被朋友欺骗的经历,借钱也好,干活也罢,每次都跟自己咬牙撒狠再也不犯傻,但还是不长记性。可能就是因为我一直在乎朋友,并且以为那些人真的是朋友。
直到最近几年,我开始渐渐在乎朋友的真正意义,因为“朋友”在一辈子中的重要性,是除掉爱人、情人或家人、亲属之外彼此有很深交情的人,这样的名额绝非多多益善。
古人有言“同门曰朋,同志曰友”,也就是老同学变成莫逆之交才是好朋友,当然真按古人的诠释那就太复杂了,什么忘年交、忘形交、君子交、莫逆交、刎颈交、贫贱交、布衣交、市道交……其实无需想那么多,现在基本上也就可以划分为“他真是我的朋友”和“面子上过得去的朋友”就足矣。
那年我失恋,心里难受,晚上给我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打电话,他正在公司加班,喊我去聊聊。我去了,他已经备好了红酒和薯片,但手里有工作他没多空暇理会我,我们俩就一人对着一台电脑,他忙活累了就举杯转身和我碰一下,喝一口,多一句话没有。
就这样我俩呆了一通宵,丝毫不会因为长时间不说话而尴尬,也不会因为他没劝慰开导我而不爽,因为他忙着呢,但还是喊我去陪着我,我觉得特别好。天亮时他站起身抻个懒腰看我说了句:“多大点儿事,别傻逼了,你难受我知道她又不知道。”一句话我顿时释然,相视一笑去吃早餐。
这样的朋友其实在人的一生中屈指可数,前段时间我抑郁症很严重,我有个朋友跑来看我劝我陪我喝酒,我喝了些酒变得燥郁,喝啤酒的扎啤杯连续砸他脑袋三个,砸完,他拿纸巾边擦头边说,“你发泄完了没?完了坐下好好喝酒。”
他知道我不是针对他,希望我好可以忍受我的一切不可理喻。当然,同样也是这个朋友,他失恋喝醉了找我喝酒,扇了我十几个耳光然后痛哭,我把他背回我家睡觉。
不想再用泛滥的状态去扩展自己的朋友队伍,人一辈子没几个真可以称之为朋友的人,可以吵架翻脸还能和好,可以挥拳动手然后相互大笑,没事可以喝酒扯淡,有事就会力所能及,不在乎相互得失,对话不用字斟句酌,互相帮忙不说谢谢,一起吃饭无需抢单。总而言之真正的朋友一定是除了你父母和爱人之外,你对他最肆无忌惮的人。
想想,有么?
我是个很在乎朋友的人,但我在反省自己,以后在乎的应该是真朋友,而不是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泛滥。
今天下午有电话打来说心情不好,我说我赶稿子呢你来我家吧,然后他来了坐一边玩ipad我写稿,一直无声互不干扰。现在稿子赶完,我这就陪他下楼烧烤喝啤。他不觉打搅,我也乐于奉陪。因为人生需要朋友,但弥足珍贵,三五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