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利用好家长这部分资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篇一学校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其中更离不开家长的配合。为加强家校合作,开放办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学校管理,形成学校、社会、家庭育人的合力,培养合格人才,提高办学质量,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新学期开始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学生和家长将参与对教师和学校的评价,其结果将成为老师考核的重要依据。把新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完整的一周作为“教育开放周”,增进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了解。由学生家长中热心教育事业,有一定活动能力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学生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
三、大力推行家长委员会制度,让家长真正成为学校管理的参与者,学校日常管理和重大
事项不仅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而且要授予家长委员会参与决策的权利。
四、每学年组织两次家长会,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五、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任期一般为三年,每学年适当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毕业、转学等离校的学生家长,其家长代表、委员会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子女在其任期内离校时,需提前两周提出辞呈,由常务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
六、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篇二为贯彻落实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学校加快建立育人为本基本制度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建设中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让家长议校事、参校政、理校务,推动家校共建、开放办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三级家长委员会。
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统一部署下,经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深入了解、调查和民主推荐,每班推选15——20名关心学校、支持教育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家长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
年级家长委员会:在班级家长委员会的基础上,每个班推荐5名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年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1名。
校级家长委员会:主要从班级委员会成员中产生,采取家长自荐、互荐和班主任提名相结合的方法,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学校校委会集体研究,并征求各班班主任、各级部的意见,各年级按照适当比例,从候选人中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最后经全体学生家长表决通过。校级委员会一般由60名左右家长代表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6名。
学校为家长委员会设置和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采取“常委”家长轮流驻校制,参与学校相关会议,监督学校办学行为,记录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优秀典型事迹。
家长委员会主要参与下列事务:
1.参与学校规划制定
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规划制定工作,为配合规划制定做一些调查,为学校未来发展出谋划策,并且做好宣传工作。
2.参与学校重大活动
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策划、开展及评价,为重大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学校在活动前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之家长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以及时间、场地等事项。活动后家委会成员参与学校对活动的评价反馈,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家长委员会每学期都要参与学校师德考核评价,对每一个任课教师的师德满意度划出等级,占师德考核测评分数的20%。
3.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家长委员会每学年到校听课一至二次,配合学校进行教学流程管理,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参与学校项目管理
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家长、社区、安全等项目管理工作,配合学校构建完善的管理系统。
5.参与班级管理
家长委员会参与班级工作计划的制定,配合班主任共同开展好班级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定期与班主任交换意见。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参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每个学生划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家长可以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能力、质量进行询问、调研和评价。同时,家长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汇报孩子的思想动态,孩子在社会、家庭的表现,及时通报突发事件。每位家长都要参加子女所在班级的家长会,了解子女的成长情况和该班的管理情况,并按要求的形式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考核评价。
6.建立校外辅导员队伍
根据家长的能力与特长,担任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全面培养学生。
二、联席会议制度
班级每学期分别举行至少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校级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集中会议,确保家长对学校办学、监督管理的高效性和制度化。
班级家长委员会会议要求:由班主任负责组织会议,通报班级管理的工作情况和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征求家长对班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班级家长委员会对班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协助班级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年级家长委员会会议要求:由年级主任负责组织会议,校级包靠年级领导、班主任参加会议,通报年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效果,征求家长对年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
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要求: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会议时间,校长、分管校长和分管处室主任参加,听取学校关于规划、教育教学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家长委员会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听证,对学校管理和教师师德进行评价,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监督建议制度
学校开展“家长接访日”和“课堂开放日”活动,在“家长开放日”,家长可向轮流驻校办公的“常委”家长反映学校办学情况,一般问题由家长委员会当场给予答复,重大问题由常委会研究或提交学校办公会研究后给予答复。“课堂开放日”每月不少于两次,一次开放一个年级,家长凭听课证进课堂听课、评课,与教师交流学生情况。
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与委员会成员的联系,每学期要通过问卷、访谈、座谈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征集在育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发现的问题,分层梳理归类,提出整改要求,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认为当前能够实施的建议,指定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予以落实,对当前还不具备实施条件,但对学校将来发展有积极意义的建议,要求校长办公室整理归档,待条件成熟时予以实施。
学校要把解决家长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列入教代会工作报告,家长委员会对学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家长委员会在实施咨询与监督的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公正严明,实事求是,尊重教职工人格,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学校向家长委员会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一是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目标和思路;学校在推进素质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素质和促进学生成长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学生家长和社会普遍关心的话题,阐明学校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求得家长与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二是针对家长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校组织实施情况及整改的措施。
三是对上一次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议题的落实情况作出汇报。
(二)时间与方式
学校家长委员会大的集会每学期安排两次,第一次在学期初,通报学校工作计划,第二次在学期末,就学校一学期以来的工作和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系统的总结。
此外,学校与家长委员会成员建立电话、飞信、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征求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沟通,推动学校发展。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篇三家长是学校管理的重要资源,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一般分为家委会参与及全体家长参与,学校为了实施民主管理,全员管理,健全与完善管理制度,让家长参政、议政,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利用好家长这部分资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各方面:
1、参与学校规划制定。家长参与学校规划制定工作,为配合规划制定做一些调查,为学校未来发展出谋划策,并且做好宣传工作。
2、参与学校重大活动。家长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策划,开展及评价,为重大活动提供必要支持。学校在活动前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告之家长活动的目的、要求、内容以及时间、场地等事项。活动后家委会成员参与学校对活动的评价反馈,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3、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家长每学年到校听课一至二次,配合学校进行教学流程管理,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4、参与学校项目管理。参与学校家长、社区、安全等项目管理工作,配合学校构建完善的管理系统。
5、参与班级管理。家长参与班级工作计划的制定,配合班主任共同开展好班级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定期与班主任交换意见。
6、建立校外辅导员队伍。根据家长的能力与特长,担任学校的校外辅导员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全面培养学生。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评价的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管理评估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邵庄小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2、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参与管理评估工作,体现了家长对于学校办学的知情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是实践公信教育的重要措施,是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
3、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参与管理评估工作,可更直接地反映家庭及社会对学校办学及相关工作的评价意见,有利于提高教育评价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管理评价的内容
1、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管理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1)评价学校办学条件:如领导班子、教师队伍、设备设施。
(2)评价教育过程:如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的过程和方法。
(3)评价教育效果:如学校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
2、学校列入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评价的具体项目
(1)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目标的科学性、学生养成教育的有效性;学校依法办学、贯彻教育方针的规范性(包括学校规范收费、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学生课业负担等);家长对于学校工作满意度。
(2)对学校领导成员的工作作风、管理水平和管理绩效的评价。
(3)对校风的评价,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师素养的评价,对学生学风及日常行为的评价。
(4)对班主任引领班级能力的评价。
(5)对课堂教学思想的超前性,课程教学改革中学生的参与面和参与度,教师教学过程中评价手段的有效性的评价。
(6)对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以及优秀学生的推荐的评价。
三、操作办法
1、学校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参与学校评价的主要形式是与学生座谈,问卷调查和家长代表评议会。
2、学校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针对学校开展的评价活动结合学校开展的督导自评、学年度考核、教学开放日活动,校长述职评议等评估活动有机进行。
3、全体家长参与的评估活动,原则上一年不超过2次(含年终考核)。
4、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实施评估活动,由学校政教处牵头组织,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进行操作。
5、学校家长委员会要把调查的结果写成材料,直接送校长,校长要做出说明。
6、学校要把解决家长委员会提出的重要问题,列入教代会工作报告中,每学期校长要向学生家长报告一次学校工作,请家长委员会评议,向学校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家长委员会评价结果的使用
1、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所进行的评价结果主要向学校反馈,用于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对学校领导成员的评价结果,列入学校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考核内容之一;对学校教师师德素养的评价结果,可列入学校对教师考核内容之一;对学校班级的评价结果,列入学校对班级考核内容之一。
五、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
2、家长学校的活动经费来源:学校经费支持和社会捐赠。
3、家长委员在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4、家长委员会不得违反教育法令法规干预学校行政、人事事务等。
5、家长委员为学校教育做出卓著贡献者,由学校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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