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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行为
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
危害:驾驶员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极易引发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据数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区共发生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7起,造成3人死亡。
案例:今年6月5日凌晨5时许,赖某驾驶一辆重型罐式半挂车违规装载氢氟酸并搭载吴某,沿S21资铁高速公路由玉林南往北海方向行驶,行至S21资铁高速公路上时,因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往道路右侧侧翻,造成吴某当场死亡,车上装载的氢氟酸发生泄漏。
酒后驾驶
危害: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每一个曾经酒后驾车的人在行为上已经有了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据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区城市道路发生因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57起,造成28人死亡。
案例:5月18日晚,周某酒后驾驶摩托车沿博白县城区公园路由北往南行驶,行驶至博白县城区人民路路口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另一辆摩托车相碰撞,造成对方车上驾驶员梁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周某自己也受了伤。
闯红灯
危害:路口是交通流的汇合点和冲突点,闯红灯加大了汇合点和冲突点本身的不安全性,导致安全系数下降,影响驾驶员及时、准确、有效地操控车辆,同时也减弱了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应变反应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实践证明,百分之九十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都发生在交叉路口,因此由闯红灯所造成的事故后果通常都比较严重。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区城市道路共发生因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15起,造成6人死亡。
案例:4月17日凌晨,谭某驾驶一辆小车从广东省廉江市出发开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当谭某驾车以超过交通标志标明的最高车速沿北部湾大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到达北环路口时,遇直行的交通信号灯为红灯,同时左转弯的交通信号灯为绿灯,谭某没有及时采取刹车在路口停止线外停车,闯红灯行驶,准备直行通过路口,适遇黎某驾驶的一辆摩托车从右侧的辅道驶入交叉路口、左转弯驶往北环路,谭某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不及,致使小车的正前侧碰撞摩托车的左侧,造成黎某当场死亡。
不礼让斑马线
危害:不礼让斑马线不仅违法,而且危害很大。斑马线是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生命线,也是行人的法定路权,应当受到礼让和保护。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是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不礼让斑马线容易造成人车碰撞事故,从而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死亡。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区城市道路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斑马线导致交通事故30起,造成10人死亡。
案例:9月19日下午6时50分许,张某驾驶一辆摩托车沿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至马草江公园路段时,遇唐某沿人行横道由北往南横过金港大道,张某发现后采取措施不及,致使摩托车的车头碰撞到唐某,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超员
危害:在道路上,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机动车驾驶室内三四个人挤在一起,这种现象严重威胁行车安全。车辆超员的危害极大,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降低;由于活动空间小,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同时,车辆自身的机械性能也会因为超员而增加损耗,因此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区农村县乡道路共发生面包车因超员导致交通事故3起,造成3人死亡。
案例:3月10日上午8时许,唐某驾驶一辆小车由全州县黄沙河镇方向往全州县庙头镇方向行驶,途中与对向一辆搭载9人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该车上1名乘员当场死亡,8名司乘人员受伤。
无证驾驶
危害:许多驾驶员在没经过正规培训的情况下开车上路,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超载、不戴头盔等现象比较普遍,飙车也时有发生。无证难以监管,引发事故后,受害人索赔难。同时,有些事故中,肇事车辆甚至来路不明,网上购车、购买赃车等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也容易导致肇事逃逸。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区农村县乡道路共发生机动车驾驶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事故88起,造成52人死亡。
案例:4月10日下午5时许,戴某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2人由北流市隆盛往北容方向行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中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戴某及摩托车上1人死亡,1人受伤。
超速行驶
危害:超速行驶会减弱驾驶人对空间的感知能力和对速度的判断能力,甚至使驾驶人判断失误;同时还会降低车辆的安全可靠性和行驶稳定性,制动距离加长,碰撞时冲击破坏力更大,极易导致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区共发生营运客车超速行驶交通肇事8起,造成5人死亡。
案例:今年3月24日上午10时许,袁某驾驶一辆大型客车载客沿陆川县212省道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中袁某因超速行驶采取避让措施不及,碰撞温某驾驶的侧翻在路上的一辆中型自卸货车,造成温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并导致大型客车上8名乘客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