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这个年纪,说老不老,说小,却也不再小。一个人无论笑得多么明朗豁达,心里都已装了太多的阴错阳差。
我一直磨蹭到今天早上,才踩着最后的回复截止日期给SlaughtersHR写了回信,说我不去。本来以为他们每天处理那么多邮件,接受和拒绝早已司空见惯。我很长一段时间来的满腔纠结,大概也就是他们姓名旁边的一个叉。可他们不仅立刻给我回复,还非常认真地要我解释为什么拒绝了邀请。
于是我给他们写邮件,边写也边问自己:到底为什么,一个人会对曾经那么渴望的东西,说不呢?
上小学的时候,我有几个作文写得特别好的小伙伴去一家培优机构上作文课。那时候作文竞赛是否获奖和初中是否能进重点班有密切的联系,于是三年级的时候我妈也觉得有必要把我送进那个获奖人才辈出的机构上上课,提高一下我的个人素质。
结果我入学测试就直接挂了。老师说我错字连篇缺乏想象,整篇作文没有使用任何拟人铺陈排比明暗线交织的修辞手法,唯一一个比喻句也写得毫无根据(呵呵,比喻句的精髓不就是毫无根据么老师)。然后他们就以我“天资不足”为由,拒绝让我去机构上课。
我很受打击,隐隐约约地觉得,我和那些才华横溢的小伙伴们,再不是一伙儿的了。以后他们每周四下午一起风风光光有说有笑地去上作文课,我就默默的走反方向回家看书,从《儿童文学》到《城南旧事》到《梦回大清》,看得饭也不吃。好像只有这样惩罚自己,才能弥补一些我失去的东西。
后来书看多了,认识的字也多了,有次作文竞赛竟然获了个不错的奖。机构第二天就打电话到我家,邀请我去上课。我妈眉开眼笑地说:你看天道酬勤,我们这就去交学费。我拿着本《射雕英雄传》倒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的说我不去。我妈愣住:你这毛孩子怎么回事,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吗?
我说,可能吧,但我现在不想去了。好没意思。我还是觉得在家看小说比较好。
大一的那个暑假,我在德国遇见了一个芝加哥大学的女孩子。她喜欢一个男生喜欢了六年,从台湾追到上海,从上海追到伦敦,从伦敦追到纽约,为了能去他去的地方,那么尽力。在纽约,那个男生恶狠狠地说,你别再跟着我了,也不要来我的大学。我不喜欢你。于是她就听话去了芝加哥。她说,她这样卑微的喜欢着他,竟然连分别的方式,也由着他。后来的几年,她还是,关心他,在乎他。2013的暑假,纽约男终于说:或许我们可以试着相处看看。她却第一次对他说了声不。
很多人都觉得她是在作,在高冷,在傲娇。觉得她是那么喜欢他,只是这么多年的伤在心中结了痂,必需报复。但她点着烟,靠着树,跟我说:我在他面前没有自尊可言,更不是傲娇。我这个人,只信自己的直觉,不爱做那些折腾人的没有意义的事情。这三年我已经习惯一个人,一个人读书然后在芝加哥冬天没过膝盖的雪地里行走。或许也还喜欢他,但我却不愿再改变我的生活状态。
她的原话是:My life moved on while my heart struggled to stay. Then afterthat, my heart followed.
她这句话,让我脑海里立刻有个血淋淋的画面:一个人的身体被生活硬生生的向前拉,而感情和记忆因为太沉重,随着惯性想要固执地留在原地,就被撕扯得血肉模糊,然后继续磕磕碰碰地沿着路向前拖。
直到有那么一天,人的身体和心终于又恢复了某种温柔的相对静止。
下午,我写了一封很长的邮件。说这大半年来我尝试了很多的事情,也找到了我喜欢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方式。我一月份被S拒掉实习,从火车站一路伤心欲绝自我否定地回宿舍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我也有可以给男神发卡的一天。而当这一天真正来临的时候,我的心情根本不是什么“昨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的激昂,也不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