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防灾救灾工作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洪度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务必高度重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检查督促防汛救灾工作,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狠抓工作落实。要层层建立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责任领导、经办人员,落实到应急准备、预警预防、抢险救援、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个环节,实行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全天候值守,切实提高基层单位对灾害的防御和应对能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和沟通,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防汛救灾工作帮助指导,形成防汛救灾工作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警,全面落实灾害防御措施。
气象、水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和汛情发展情况,及时会商分析和滚动预报灾害性天气过程。水务、国土房管、农业、安监、煤管等部门要加强山洪、滑坡、泥石流、煤矿事故等灾害的监测巡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落实工程、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防汛救灾措施,要拉网式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排查工作,做好坡地、交通、矿山、工地、市政设施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单位的监测巡查,特别要加强各类水库的保安工作,全力做好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降雨期间不间断安全巡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做好防洪水、抗大灾的充分准备。要抓住有利时机开展人工消雹工作,减轻雹灾损失。要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抓紧落实应急治理和避让搬迁措施。要加强对学校、小区、企业等人口集聚区域的防灾检查,确保不发生因灾导致群死群伤的情况。
三、加强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大救灾资金物资投入力度,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一旦发生严重灾情,对因灾绝收缺粮的群众,要通过借住公房、投亲靠友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饮水、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对因灾造成的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采取政府补贴、邻里互助、政策优惠等多种措施,加强对重建房屋特别是农村民房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指导,提高建筑质量和抗灾能力。要特别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确保灾区学校正常行课。
四、加强生产自救,尽力减轻和弥补灾害损失。
灾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抓紧恢复水毁耕地,做好因灾损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重建工作。加快抢修水毁道路,尽早恢复通行。加大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力度,要组织抢收稻谷。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鼓励受灾群众发展多种经营,尽快恢复生产。要多渠道组织受灾群众外出务工,努力弥补灾害损失。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汇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促进恢复重建工作。
五、加强政务值班,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等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情况,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准确、无误。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各级各部门值班、信息上报情况的检查、抽查、督查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及时将防灾救灾工作的情况报区政府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