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中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那么,国家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1、提出申请
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填写申请表,学校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2、审核材料
贷款行对申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
3、签订合同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4、发放贷款
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学校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
国家助学贷款
5、偿还贷款
每年毕业离校60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的咨询。
国家助学贷款法律规定
贷款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规定贷款额度
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总额度按正常完成学业所需年度乘以学年所需金额确定,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学校的总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担保方式
信用的方式。
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五、《贷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六、《督促还款承诺书》;
七、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