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80、90后闪离三大原因现实差距易致“闪离”
“80后、90后生活阅历较少,经历了恋爱的激情、浪漫,被鲜花、礼物包围,被誓言、温情感动,可当真正进入婚姻状态,才发现婚姻并非是激情延续,而是锅碗瓢盆碰撞。”沈阳市皇姑区法院民四庭审判长孙鸿雁表示,一些80后、90后夫妻被娇生惯养,缺乏宽容、忍让,生活独立性差,因为理想与现实的差距,遇到小事也各不相让,争吵过往往找各自父母诉苦,而一些不明事理的父母介入后,很容易使一场小矛盾演变成两个家族的战争,离婚也不可避免。
皇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显示,2015年8月13日,张某与妻子谢某举行婚礼后休婚假一起去逛街购物,因为先给谁买衣服的问题,两人在街上破口大骂,张某没控制住情绪打了谢某一巴掌。谢某跑回娘家诉苦,父母谢某带领多名亲戚冲到张某家,与张某家人厮打起来,张某与谢某表哥均因打伤他人被判刑,张某与谢某也因此离婚。
“在这起案件分割财产当天,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原、被告一致要求我到现场主持,新房中一片狼藉,门窗上还有没来得及撕掉的喜字。”孙鸿雁惋惜地说。
孙鸿雁还表示,作为双方家长,遇到小两口闹矛盾应该理智处理,即便这段婚姻结束了,但下一段婚姻还会经历类似问题;作为年轻人,遇到问题要学会自己处理,幸福的婚姻并不是没有问题的婚姻,而是善于解决问题的婚姻。
“闪婚”成“闪离”导火索
皇姑区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显示,80后、90后选择“闪婚”也是“闪离”的一个原因。
80后、90后闪婚族将婚姻当成游戏,不少年轻人在偶然之中一见钟情,闪电完婚,采取先结婚再恋爱的方式。在他们看来,一是省时间,二是希望时间久了会培养出感情,即便培养不出感情,离婚也无所谓。
“80后、90后学业重,工作、生活压力大,一些人将自己拖入剩男剩女行列,面对父母的“逼婚”,遇到一个相对不错的人还没来得及真正的了解,就闪电结婚。”孙鸿雁表示,但在生活背景和经济条件的差异下,幸福“闪婚”往往变成悲伤“闪离”。
孙鸿雁称,“闪婚”还有一个主要成因是婚前性行为,而我国目前对性教育方面存在缺失,女孩子没有掌握自我保护的能力,未婚先孕、奉子成婚也成了闪婚的原因。
在皇姑区法院2015年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中,李某与妻子贺某在朋友的聚会上相识一见钟情并且很快发生了关系,不久后贺某怀孕,两人在贺某怀孕4个月时匆忙结婚并举行婚礼,婚后3个月就发生了矛盾,两人离婚。
“‘闪婚’缺少婚姻形成的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爱情,爱情是婚姻成功的感情基础;二是两人之间的相互了解,缺少了解草率行事是对自己、家人不负责的表现。”孙鸿雁说,从闪婚到闪离所形成的恶性循环注定对家庭及整个社会都会带来不利影响。
忠诚信任缺一不可
忠诚度差,缺乏信任是80后、90后“闪离”的第三个原因。
“多年前,夫妻间家庭矛盾主要集中在夫妻个性、相处、婆媳关系等问题上,但近年来,因“婚外情”离婚的案件在逐年增多,特别是80、90后离婚案件。”孙鸿雁表示,在审理80后、90后离婚案件时,很多“网络恋情”、“一夜情”发生在婚后1年至3年,甚至是蜜月期,更有甚者在和对方结婚时就同时存在一个或几个固定性伴侣。
此外,因为现在社会“开放”,充满诱惑,有的婚姻中本来没有第三者,却要捕风捉影,无端猜疑,弄得双方都筋疲力尽。
在皇姑区法院的一个案例中显示,任某与妻子乔某婚后过得平静而幸福,乔某由于工作越来越忙时常晚归,久而久之任某总怀疑任某有“婚外情”,经常“检查”乔某行踪,冷乔某不厌其烦,矛盾愈演愈烈。2015年11月3日,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任某与乔某离婚。
“维护好一段婚姻,需要彼此忠诚,相互信任。爱人首先要自爱,想要维持婚姻长久,一定要找到适当的度,既不要出轨,也不要无端猜疑。”孙鸿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