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第三方支付平台,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你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多少了解?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相关法律知识。
七大第三方支付平台法律风险1.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的风险,已经提过了。
2.资金安全的风险。
根据我们的研究,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在提供中介和信用中介的过程中,资金包括两类,第一类结算,第二类虚拟帐户的资金,两类资金怎么保证,谁来担保等风险点。
3.期权安全的风险。问题很多,但由于网络安全所引发的电子支付过程的被盗等形象频繁发生,电子签名或数字签名在电子支付中的使用不足。另外,我们目前在电子支付中交易限额的中没有得到很好执行。
4.洗钱的风险。
《反洗钱法》在明年的1月1日正式实施,对服务机构还是第三方网络平台机构要求更高了。法律实施之后,对我们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5.反套现的风险,现有的规定就信用卡的管理办法,信用卡的条例也正在出台,根据信用卡的条例,利用信用卡套现的刑事责任将被明确,目前是空白阶段,除了即将出台的信用卡条例外,还缺乏三个方面,像银行卡方面的条例,个人破产的相关条例,信用方面的法律,如果这三方面都健全,从根本上防止套现的风险。
央视曾报道过利用支付宝进行套现的问题,我个人也进行了反思,为什么支付宝会成为被套现的焦点,我个人理解支付宝,包括他和其他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有三种:
a)支付宝交易量是很大的。
b)支付宝的交易没有成本的交易,并不是支出支付宝的网络交易是免费的,其他家也有,据我个人所知,不收手续费的交易服务应该是从淘宝的支付宝开始的。
如果有成本,套现就会不一样了。
c)支付宝的优点,是淘宝的密切的衔接,很便捷,另外要想进行欺诈套现,利用淘宝中的支付宝实行自买自卖是非常容易的。违反犯罪确实是需要反思的。
6.连带责任的风险。
电子商务的纠纷。
(交易完全以后,在货物送到持卡人手里后,最后遭到拒付,拒付之后根据国际信用卡的惯例,是有六十日免费的,据查询他又没有收到货物。所以使得这个案子非常难打。)
7.欺犯风险的案例。
我们提出这些风险,并不是否定这个场,是从法律的角度,如何有效的预防这些问题。这是重要的主题,产生存在确实有必要的,生存空间非常广阔的。如何完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法律规定?我们建议是从六个方面开始,但没有时间展开了,从完善法律规定可以简单提一点,有一些法律规定,法律效益层次必须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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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模式
纵观国内当前经营状况相对较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主要基于以下两种经营模式:
(一)支付网关模式
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多种银行卡支付方式整合到一个界面上,充当了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与银行的接口,负责交易结算中与银行的对接,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给商家,第三方支付为商家提供一个可以兼容多银行支付方式的接口平台。
(二)信用中介模式
为了增强线上交易双方的信任度,更好的保证资金和货物的流通,充当信用中介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应运而生,实行“代收代付”和“信用担保”。交易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买方须先将支付款存入其在支付平台上的账户内,待买家收货通知支付平台后,由支付平台将买方先前存入的款项从买家的账户中划至卖家在支付平台上的 账户。这种模式的实质便是以支付公司作为信用中介,在买家确认收到商品前,代替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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