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联合国大会将11月25日定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请各国政府、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这一天举办活动以提高公众对此问题的认识。自1981年起,妇女问题活动家就将每年的11月25日定为反对暴力日。选定这一日子是因为1960年11月25日,多米尼加统治者拉斐尔·特鲁希略下令残酷谋害多米尼加共和国政治活动家米拉巴尔三姐妹。
形成
1979年,联合国通过了《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确立了对基于性别歧视的妇女问题的反对和积极干预。
1985年,第三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了提高妇女地位的内罗毕前瞻性战略,突出强调了妇女的暴力问题需要得到更多关注。
1993年,联合国又发表了《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第一次给“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下了定义:不论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私人生活中,对妇女造成或 可能造成身心上或性行为上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宣言》指出,对妇女的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
1995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再次将这一问题列为主题,并成为会议通过的行动纲领的一项重点内容。
1999年12月1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11月25日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
意义
家庭暴力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和重视。有关调查显示,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其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虐待和虐待,而大多数施暴者是她的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侵犯,它不仅会造成婚姻解体、家庭破裂,还严重摧残妇女的身心健康。
近年来,国际社会为消除家庭暴力做出了不懈努力,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实施惩戒。然而,针对女性暴力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仍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这种行为依然存在,特别是在贫穷、战乱地区。
2008年6月19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妇女、和平和安全的第1820号决议,要求世界冲突地区交战各方立即停止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护女性免受此类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