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
他二十一岁那年,一场炽烈的爱情,排山倒海地来了,来得毫无征兆。在他们认识的那个酒吧里,他给我看了她的照片。其实算不上是大美人,但身材十分匀称,笑容亲切而温暖,让人感觉很舒服。
那是个非常有趣的女孩,给了他许许多多的惊喜。她最喜欢的作家跟他的一样,最喜欢的食物跟他的一样,甚至最喜欢的球队也跟他的一样。她还会画画儿,为他画的一幅素描,他小心翼翼地保存至今。但两人在一起没多久,就面临着分离。她只是来北京做一个NGO的项目。她走的那晚,他去机场送完她后,独自伤心地回到住所。半睡半醒间,有人来敲门。他开门,她站在门外。简直就像梦一样。用他的话来说,他就算见到上帝都不会那么激动。幸运的是,那不是梦,那是事实,她真的站在那里,冲着他笑,他却哭了。那是他第一次,因为幸福而哭。不幸的是,她只在北京多待了一晚上。她回来只是因为航班变动。
他们躺在一起,一边亲吻,一边倾诉,谁都不舍得睡觉。那天晚上,她告诉他:“你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
她走后,他在日记中写道:
“对于我这个记性很差的人来说,每天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是:想你。”
“对不起,有时候生活太忙碌,我会偶尔忘记想你。但当我再次想起你时,我就很庆幸自己认识你,忍不住对着空气微笑,仿佛你随时都会出现在我面前。”
再后来,日记的味道由甜蜜变成了苦涩。他开始伤心,开始流泪。因为他明白,他们结束了。但他仍然向朋友们讲起她,向母亲讲起她。以至于他家乡的朋友们,包括他的母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以为,她一直留在北京,跟他一起。直到他开始向母亲讲起另一个女人。
(爱华阅读配图)
故事二
上面那个故事我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因为我就是那“另一个”女人。女人发起神经来,挖内幕的本事远超过狗仔队。其实H先生跟我相处得一直很愉快,我也能感觉到他真的很爱我,直到某一天我发神经,翻出了他的日记。我很年轻的时候,简直是“犯贱小达人”呀。偷看别人日记这件事,应该能进到“贱事”Top 3里。交往半年之后,在我的逼问下,H先生告诉了我他和A小姐的这个故事。末了他说:“我深爱过一个女人,但这不代表我会一辈子爱她。我现在爱的是你。”
他说那句话的时候,非常诚恳。但从此以后,我就觉得,我们中间横着一个人。只要有一方心里堵着个东西,两人的矛盾自然而然就跟着来了。成熟的人,会想办法解决矛盾,但不成熟的人,只会把矛盾越搞越大。两人就这样互相折磨,但又离不开对方。他说:“我们的爱就像鸦片,明明知道它在吞噬我,压垮我,但我却戒不掉。”
最终我还是决定分手,不是因为我不爱他了,而是因为我觉得这段爱情把我变成了一个自己讨厌的人——多疑、敏感、坏脾气,让我不再爱自己了。
爱情就像一面放大镜,把你最好和最坏的部分都放大了摊在你前面:希望、奉献、战栗、信任、占有欲、恐惧、嫉妒和疯狂等。关键是你好的那部分打败了坏的那部分,还是坏的那部分赢了好的那部分。那时候,我好的那些东西,彻底被我坏的那些东西给打败了。
如果换成现在,我根本不会惊慌。谁没些过去呀?但既然没在一起,只能说爱得不够。如果是真爱,两人拼了命都要在一起,不是吗?
后来,我在日记里写道:
“我明白了,爱一个人,就应该允许他的心里留点位置给别人。爱一个人,就不应该去抹杀他心底那些美好的回忆。我相信,那些你记住的女孩,都是特别的女孩。而我心中的那些男孩,也都是特别的男孩。”
那段话的意思是说:凡是我们爱过的人,就算分了手,都会再想起的。你不能去阻止他去想起别人,当然,他自己也阻止不了。这种回忆有时候是很自然的。将心比心地想一下,比如:我现在已经有爱人了,但我听到别人讲个笑话,会不自觉地想:哦,这是H先生讲过的。然后当初他讲笑话时候的场景和他的笑脸不自觉地浮现。但“想起”不是“想念”。我想起他,但我再也不想跟他谈恋爱了。就是这个意思。我说“应该允许他的心里留点位置给别人”,就是允许他想起她。但如果达到“想念”,甚至想复合的程度了,那这样的男人,肯定是不能要的。
我知道A小姐带给H先生的感觉是不可替代的,但我们跟不同的人谈恋爱,只要是自己真心爱过的,每个人给我们的感觉都是不同的,不可复制的。一个人在不同的年纪,对爱情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比如我在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可以为一个男孩去死,但现在我无论如何都不会为了自己的男人去死,但这不能说明我就更爱当初那个男孩。我无法替代她,她也无法替代我。多年后,他跟友人讲起这两段故事,他说:A小姐让他知道什么是心痛,而路路让他明白什么是心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