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请假工资怎么算
月工资/21.75=每日工资数。
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时间40小时,5天制就是每天8小时。你如果超了,就要算加班费了。如果公司不能安排调休,就要付加班费了。请假扣款按照请假的性质扣款标准不同的
在2007年1月份,实际工作天数是23天,你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是600,那600的80%是480,480/20.92=22.94,你病假期间的4天工资是22.94*4=91.76,该月份其他工作天数的工资计算:3500/20.92=167.3,19天为167.3*19=3178.78,那么你在该月份的工资应该为3178.78+91.76=3270.54,当然这是含税的。
国定假一周休两天,那么按一月31天来算,你应该上班23天.个人认为3500除以23再乘上4,所得就是你该扣的钱.
你的公司有什么事先已明文规定的奖罚条文,你也要考虑进去.
最好问问人事科,因为相关的公司及法律条文他们是最清楚的.也有回答你的职责.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
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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