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已启动公车改革,正在摸底调查公务用车情况,并成立了南昌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南昌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南昌市发改委。 此外,南昌从去年起停止采购公务用车。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南昌市的公车改革方案,仅供参考!
2017年最新南昌市公车改革方案全文
背景:
年底前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公车改革
2015年9月,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信息统计系统培训会在南昌召开。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信息统计系统实现了对公车改革推行过程中关于车辆管理、车辆运行费用管理、司勤人员及安置管理、车改补贴管理等,并形成了各类丰富的数据分析报表。
2015年11月,江西省成立了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作为我省今年将重点推进七大方面的改革中的其中一项,公车制度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按照规划,今年上半年要力争完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年底前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日前,已完成全省公车改革的摸底调查,正在抓紧制定全省总体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
南昌严控公车私用
为公车改革打下基础
据悉,自南昌酝酿公车改革以来,南昌一直严控公车私用情况。南昌市纪委监察局在2015年7月初通报了5起公车私用问题。其中,十字街街道人大、政协工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王斌驾驶单位公车先将儿子送至朋友家中,再前往加班;当日20时20分许加班结束后,又驾驶该车前往朋友家接儿子,并返回家中。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斌行政警告处分;区城建局审批科科长陶杨云驾驶园林所公车前往乡里乡亲土味店与朋友聚餐,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今年1月份,南昌市纪委监察局又通报了进贤县鄱湖局局长吴结文驾驶公车到进贤大道凤凰街路口接其妻子,然后送其妻子到青岚小区接收新房装修所需的材料。经研究,给予吴结文党内警告处分。南昌对公车私用零容忍,为南昌进行公车改革打下了基础。
改革:
南昌启动公车改革
成立公车改革领导小组
“从2013年7月份开始,南昌市有关部门先后考察了广州、长沙、杭州等公车改革试点城市,会借鉴它们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南昌市政府部门相关人士透露,省内首“吃螃蟹”的新余市在推行公车改革过程中存在个别问题,南昌市公务车改革会吸取新余市车改的经验教训。
据悉,南昌目前已启动了公车改革,正在摸底调查公务用车情况,并成立了临时机构——南昌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南昌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南昌市发改委。“必须要摸清楚现状,才能做下一步的决策。”
南昌市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南昌市公务车摸底调查包括公务车车辆数据,车辆人员与公务用车司机以及经费情况。“人员包括司机与参改人员,要改哪些人,有什么级别领导,厅级人员有多少,科员有多少。”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怎么改,涉及哪些人员都还在调查中。“目前无法提供相关的数据。”不过,据他透露,要等到省里的车改方案出台后,南昌市才会适时出台方案。
仅保留必要的
执法执勤等车辆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取消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单位可保留5辆以内机要通信、应急用车。而南昌公务用车改革也将对一些用车予以保留。“到时候如何操作具体细则上都会有,像110警用车等车辆肯定是要保留的。”
据悉,此次南昌公务车改革将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运作,仅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等车辆。“我们将把干部、职工公务用车情况、执法执勤用车与环保用车、医疗用车等特种车认定、归属范围等都考虑进去。”南昌市政府相关人士表示,待南昌本地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后,各县区将依照本方案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革方案,公车改革中取消车辆将集中统一进行拍卖,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拍卖所得款项将上缴国库。
南昌从去年起
停止采购公务用车
据相关人士透露,南昌仍在沿用以前的公务用车制度,南昌市“三公”消费中,公务用车占据非常大的比例,南昌已从去年开始停止了公务用车采购资金划拨。而记者也从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处得到证实,南昌市从去年起停止采购公务用车。
专家:
公务用车改革要彻底
在南昌市正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之时,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麻智辉表达了他对南昌公务用车改革的看法。“公务用车改革要彻底,要每个部门都涉及,不要出现漏洞。”麻智辉认为南昌的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的制定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可以采用车卡补贴与现金补贴两种方式,也要对拿车补却依然坐公务车等情况进行制约。”
防止执法用车公车私用
麻智辉认为,南昌在公务用车改革上要防范两种情况的发生。“职能部门的执法用车只能用于执法,不能公车私用。”麻智辉对记者表示,企业用车也是南昌公车改革需要关注的重点。“市直机关单位下的企事业单位用车也要进行限制,以防市直单位向下属企事业单位借车,拿着车补坐下属单位的车辆。”麻智辉表示,为了有效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南昌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制约公车私用。
交通补贴
要根据不同情况下发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针对南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麻智辉表示:“公车改革要根据不同地方、不同单位进行细化。不同地点和单位的情况不一样。”麻智辉介绍,南昌在现阶段的摸底调查中,要注意调查清楚每个地方和单位的情况。“有些城区单位公务车使用比较少,而一些市县单位下乡调研使用公车较多,这就不可以在公车改革中一刀切。在公务交通补贴方面,可以给确实要经常使用公车下乡调研的单位相对多一些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