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那么福州安置房只有居住权可以过户吗?福州安置房只有居住权过户需要什么材料呢?
福州安置房只有居住权可以过户吗?
1、法律上不能交易,但是民间也在交易,做合同公证,当然比商品房的风险来得大。拆迁安置房的买卖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2、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3、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房屋如果升值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并非处于无保护状态。
福州安置房只有居住权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安置房过户可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但是安置房只有居住权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不过正常的安居房过户是提交需要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的材料: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
2、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平面图;还有如国被拆迁人死亡情况,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体需要做的程序: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内勤收费;科长审批,主任审批;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有权力出卖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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