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指房屋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1.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2.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
契税征收标准
90平米以下的是一个征收标准,90-144平米之间的是一个标准,144平米以上的是一个标准。
二套房、三套房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
注:家庭唯一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
契税税率实行3% ~5%的调整幅度。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房屋契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宅契税减半征收。
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政府对一般商品房减半收税。
对商业用房,别墅和单价超过9324元/平米的房子收3%。
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税。
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产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契税的计税依据有4种
1.契税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契税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契税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契税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土地契税计算方法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土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据了解,按现策规定,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个人,暂按1%税率征收契税。而如果非首次购房,则均要多缴0.5%的契税。由于此前财税部门一直没有明确首次购房的概念,一些城市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往往将一方已有房产后再联名首次购房人买房的情况视作首次购房,放宽了这一政策的范围。不过,相关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市场上的联名购房情况并不多见,所以该政策的影响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