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事故讲话稿,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事故讲话稿一:同志们:
今天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2008年第二季度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排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
刚才,陈鸿起同志代表自治区安委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了第二季度工作的安排意见。自治区水利厅、公安厅交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也分别对防汛期间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二季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高温雨季安全监管等工作作了安排。我完全赞同。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为:一是事故总量依然较大,尤其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重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仅一季度就分别发生了我区车辆在外省和外省车辆在我区各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重大事故。二是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较大以上事故仍时有发生。3月15日,北流市六靖大坡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三是安全生产欠账较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低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四是一些地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依然突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地总结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抓住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在实践中深化对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的认识,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下面,我就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要求,立即启动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决定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这次“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不断深化,是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按照国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下发了百日督查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一把手负总责。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的安全督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的督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既要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综合工作方案,又要制订分行业的专业工作方案;既要积极配合好国家、自治区百日安全督查组的工作,又要开展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内的督查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组织7个综合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督查,区直各部门也要组织专业组开展督查。要建立督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督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自治区安委办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跟踪动态,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
(二)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这次督查范围广、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为确保督查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严、细、实的作风,真抓实干、雷厉风行、一抓到底;必须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做到坚持“三个结合”,即企业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地方检查与上级行业部门检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业督查相结合。在自治区和相关部门牵头开展督查之前,企业要开展自查,市、县人民政府要在管辖范围内组织开展督查。督查不仅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更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真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自治区对市级、市级对县级、县级对乡级和街道办事处的督查覆盖面,都要达到100%。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各级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单位,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无保障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每周要向自治区安委办报送督查信息,每15天报送阶段小结。自治区安委办要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国务院安委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政令畅通无阻,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此次督查行动的成效要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组织部署不周密,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督查期间发生较重大事故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四)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供舆论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治区各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大工作力度,把百日安全督查活动的重要意义、督查活动的重点内容广泛深入地宣传到企业、车间、矿井、学校和乡镇,引导全社会对百日安全督查活动高度关注、大力支持和积极监督,造大声势,形成震慑,为百日督查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情况。百日专项行动期间,国务院安办将编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快报》。《快报》将每日报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分送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中央主流媒体等,同时还要求各省(区、市)每个工作日为《快报》提供2条稿件。为及时反映我区的督查情况,把大家的好做法、好经验报上去,自治区安委办除向国务院安委办上报稿件外,也要编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快报》报送自治区领导、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级市党政主要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各地级市每个工作日至少提供1条信息稿件,自治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的部门每周至少提供2条信息稿件;同时要注意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典型推动工作。各地级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每15日向自治区安委办报送阶段工作小结,并于7月下旬提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自治区安委办于8月5日前汇总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突出重点,把握规律,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值汛期,且气温逐渐升高,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认真抓好当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做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交通、公安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分析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过程监控以及路面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和落实外省车辆来桂和我区车辆出桂的安全监管措施,规范和加强对人、车、路的管理。要切实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验工作,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加强交通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方面,交通、海事部门要及时发布汛情信息,切实加强对重点渡口、重点水域的巡查,杜绝超载、冒险航行等行为。
(二)认真抓好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经委、安监、煤监、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切实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严格落实水患排查和治理责任制,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进行整治,要指导和督促各矿井对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确保安全渡汛。要认真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采空区、尾矿库等的安全检查和监控工作,严防汛期淹井、透水、垮坝、崩塌及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对高温气候条件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安监部门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控制生产企业操作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药量、成品和半成品数量,严禁各类工房超员、仓库和临时库房超量储存。在从事药产品制作过程中,凡遇大雷雨天气、药物温度自发升高或产生异味、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和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时,必须无条件停止生产活动。安监、公安、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力度。
(四)抓好高温和雨季时期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安监、公安、交通、卫生、环保、石化等部门,要针对夏季气温高、湿度大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遇水、受潮、受高温影响,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的危险化学品,要实施重点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泄漏事故。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创造安全生产工作良好环境
搞好安全生产,重在落实,关键是领导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保障安全的良好局面。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确实履行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要集中精力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确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技术保障到位、组织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要积极推行一些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实施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行政谁主管谁负责”和“抓生产(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真正建立起各司其责、齐抓共管、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和责任体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通力合作,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安委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把各方面的力量协调好、组织好,形成有机的工作整体。要加强安监部门的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支持他们履行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要研究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向制度化、经常化转变。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年”活动,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好今年6月第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先进单位,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素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执法监察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爱岗敬业,严格执法,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安全监管队伍。
后天就是“五一”节了。虽然今年的“五一”节不是黄金周长假,但节日期间往往是事故多发期。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部署安排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同时,针对节日期间和二季度安全生产的特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组织力量深入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节日期间,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运输,以及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要加强对安全设备的检修维护,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业整顿。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密防范各类事故。要更加积极负责、扎实认真地做好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各地、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迎接北京奥运会胜利召开,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