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是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的制度。下面小编要讲的是机关的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必须依据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审批权限,完善审批程序,建立报告制度,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
二是合理设置财务管理岗位和职责。要求按照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三是规范单位支出审批权限和程序。要求各单位必须明确经济活动支出标准,规范支出报账流程,按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形成集体研究决定的书面材料,并根据单位财务支出额度大小,设定支出审批权限(审批额度),原则上按规定权限实行分管财务的领导一支笔审批。
四是建立单位财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财务部门按月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报告半年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对财务收支进行分析,提出加强增收节支工作措施和建议。各单位定期向区财政局报送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反映单位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
五是实行单位财务制度审核备案制。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特点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报区财政局审核备案。在执行中,单位财务制度、会计岗位设置、财务人员分工等发生变动的,在变动后10个工作日内报区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是完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监督机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查找工作风险点,厘清职责权力和责任清单,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将加强对各镇街、区级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财务监管,对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支出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问责力度。持续深入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完善单位财务收支监督机制。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其他规定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报销需自己填写凭证,然后交由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