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价高,目前很多购房者都是贷款买房,先交付一定的首付,然后贷款办理下来之后每月定期向银行还款。但是,如果还款经常逾期,会发生什么情况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个案例。
逾期还贷案例
2015年12月,江苏省高院公布一起逾期还贷纠纷案,当事人小蒋因连续三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房贷,被银行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小蒋一次性提前偿还银行全部贷款本息51万余元。
小蒋2010年11月为购房向银行贷款65万元,借款期限20年,分240期归还,每期需归还4000多元。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自2015年7月起,小蒋已连续三期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为此,银行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诉至江苏宜兴法院,要求小蒋立即支付剩余全部贷款51万元。
审理中,小蒋表示无法接受银行提前收贷,其表示签订合同时并未注意到合同中有提前收贷的约定,且其只是晚了几天还款,不是没有还款,逾期部分只有几百元,且都已经全部还清了,故要求法院驳回银行对他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与小蒋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小蒋连续三期逾期还款已构成违约,银行有权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故小蒋应立即向银行支付剩余全部贷款,并承担银行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
购房指南提醒:签订贷款合同要慎重 还款期限要谨记
近年来,通过贷款买房的越来越多,随之而来法院受理的房贷纠纷也大幅攀升,其中大部分案件就是由借款人逾期还款引起的。借款人因为几千元甚至几百元借款晚还几天而被银行宣布提前收贷,在常人看来似乎不合情理。究其原因就在于许多购房人没把合同放在心上,绝大部分购房者在办理房屋按揭手续时,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时往往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尤其是关于合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约定。因此,许多购房者在每月偿还房贷时,认为逾期还几天根本没事,从而因小失大。
一般来说,目前各银行的格式房贷合同文本均有关于提前收贷的约定,有的银行规定连续3期逾期或者累计6期逾期就可以提前收贷。有的银行更为严格,只要出现一次逾期还款行为,银行就有权提前收贷。因此,购房人在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要明确每月还款数额、还款日期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还款时也要按时足额偿还,切忌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