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水电行业的飞速发展,水电站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那么签订水电站工程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电站工程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水电站工程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发包方拟实施 河流域水电站开发工程总承包,发包方与承包方于2014年 月 日在 友好协商,达成施工协议,接收承包方的合同价约叁亿人民币(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作为工程施工、完成和修补缺陷等的投标价,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1、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单价采用《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7》为计算依据(二级一类取费计算),材料费、人工费采用工程价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价格调差计算,工程完工验收标准按07标准执行验收。
2、承包方采用垫资入场施工方式,完成工程量2000万人民币后,每月以工程量的85%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签订合同之后,承包方人员、机械进场,三日内发包方举行开工典礼,具体入场时间由双方商议而定。合同签订三日内承包方缴纳2000万元人民币双控资金(双方指定人员双控管理)。开工后十日内双控资金解控1000万,开工后第二个月再解控1000万,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另计,取费率为工程总价的1.5%,临时工程费用为工程总价的8%,据实结算。
4、本合同自双控2000万元资金手续完成之日起生效。
5、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报送的价款结算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七日内完成审核。承包方每月25号申报当月工程量,次月10号内发包方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量的85%工程进度款。双方按此方式结算至工程完工。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扣除工程款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尾款在工程完工一个月之内支付给承包方,质保金在工程竣工一年后(验收合格)支付给承包方。
6、发包方必须保证承包人中标,如果承包人未能中标,则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费1000万元人民币。
7、如果承包方入场施工后,没有垫资2000万元工程款的,则承包方向发包方赔偿1000万人民币损失。
8、如果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得以此为由停工,但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发包方如果未支付进度款超过1个月,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承担利息(银行贷款利息的3倍)并以水电站的产权作抵押。
9、炸材购买、管理由发包方统一购买保管,承包方在发包方库房领用,价格按市场价计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承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1、施工期间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未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转包、分包。民工保证金由承包方缴纳和承担。
本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在30个月完不成每月罚款200万,提前完工一个月奖励200万,以此类推。
12、本协议为自愿协议,招投标程序完善后双方补充协议或其他文书对合同进行完善,如有异议以本合同为准。
13、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发包方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方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站工程承包合同范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09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
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