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许多人帮助他人,并不指望着得到回报,但对于受帮助的人来说,一定要及时而主动地表示真诚的感谢。及时,是从时间上说的,待被帮助的事情有了结局后,要马上表示感谢,不能慢吞吞地一拖再拖;主动,是从态度上说的,要找上门去,到对方单位或家里去,不要在对方上你家或在路上偶然遇见时,才忽然想起要感谢一下,才临时抱佛脚地准备。及时主动,说明你对他人的帮助是非常重视的,说明你十分尊重他人的帮助,也说明你是一个性格爽直、懂得人情的人,它有助于进一步加深彼此的感情。
第二,要诚实守信,许下的诺言决不打半点折扣有时,为了能尽快解除自己的麻烦或困难,有些人通过新闻媒介或其他形式公开寻求帮助,并许下诺言,一旦帮助成功,给予一定数量的酬谢。这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但一定要恪守诺言,决不能说话不算数。不管对方付出的劳动如何,不管对方是出于何种动机,只要确实给你提供了帮助,就应该不折不扣地兑现。有些人见对方品格高尚,决意不要酬谢,就暗自高兴,把原先许下的诺言心安理得地咽下了;有些人见对方完全是冲着酬谢来的,不但不给自己答应的酬谢,反而指责其动机不纯,没有乐于助人的品德。这两者都是错误的。对品德高尚的帮助者,即使他坚决不要,也可以改变方式,通过其它途径表示感谢;对完全是为酬谢而来的帮助者,其动机固然难说可贵,但如果被帮助者因此而违诺,不肯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就更应该受到严厉的指责。
第三,要掌握好感谢的度,力求做到合理与恰当和做其他事情一样,感谢别人也要掌握分寸,力求适度,过分和不足都有所不妥。过分,或许会让人难以接受,甚至产生怀疑;不足,又会让人觉得不尊重对方的劳动。合理适度,可根据这两方面来决定:一是对方付出的劳动的多少,二是对方的帮助给自己带来的益处(经济的、情感的、名誉的、身体的等),要综合这两个方面,再决定感谢的分量。光从别人付出的劳动或光从给自己带来的益处一方面来决定都可能导致失度。因为这两者之间往往不相协调,有的帮助者付出的劳动很小而给被帮助者带来的益处很大,有的也许正相反。 第五,表示谢意是一种感情行为,不能一次性处理
帮助与感谢是一种感情的交流行为,它不同于一般的货款交易。感情是一种值得反复品味的耐久的特殊事物,不能用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的那种纯商业手段处理。对方帮助你,这本身就是一种情的表现,对情的回报,除了物质上的必要馈赠之外,最好还应该用同样的情来报答。这样,才能体现出人与人之间的温暖,才能建立更加密切的人际关系。不要以为他帮助了我,我已经酬过他了,从此咱们两清了,毫不相干了。假如这样,未免太缺少人情味了。因此,对有些人的帮助,如有必要和可能,可保持长久的联系,让人情之桥永远畅通。
第四,要根据不同的对象,选择恰当的途径和方法感谢他人的途径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除了物质上的表示外,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要根据帮助者的身份、职业、性格、文化程度及经济状况等具体情况来选择最恰当的形式,不要以为送值钱的东西就是真诚的感谢,也不要以为无限的夸奖就是感谢。有些人,你送他一笔钱表示感谢,说不定他会很不高兴,甚至认为是对他的侮辱;对有些人,表示感谢的方式也许是你自己的努力学习和工作;对有些人的感谢,最好的方式也许是广为宣传。因此,感谢别人,不能一概而论,要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