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很多人对这个概念是模糊的,那么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呢?签订预售合同就是一定要购买该房子吗?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吗?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这些都是我们日常关心的,下面有小编给您一一介绍一下: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那么在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呢?
第一、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第二、注意土地使用年限。出让土地的年限是从开发商国有土地使用证获得审批时开始起算,但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从而使商品房售出时的实际土地使用年限已经大幅缩水。对购房人而言剩余年限才有实际意义。另外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同,住宅用地一般70年,工业用地、教科文卫体用地、综合用地一般50年,商业旅游及娱乐用地为40年,所以购房人应问清楚用地性质。这不仅决定土地使用年限,还关系到物业、水电、税费的高低。
第三、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房屋交付条件做了基本规定,保障了购房人基本的权益。这也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
第四、关于还款的方式。很多人都是贷款买房的,仔细了解开发商的按揭政策。购房人如需按揭贷款,在签订预售合同前,需认真了解相关政策,避免在筹措房款中发生意外。有些商品房项目因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贷款不能通过的情况下应约定是全款购房还是退房处理,对此应有所预期和准备。
以上就是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同时还有关于签订的里面关于重要的公共设施还有违约金的问题,合理的运用补充协议,希望上面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