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房价一路上升,买房更难了。但有一部分住房保障对象能获得政府津贴。究竟哪些人是昆山市住房保障的对象?如果申请昆山住房保障,申办流程是什么?
昆山住房保障的对象有哪些?
昆山市住房保障对象包括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住房困难人员。补贴情况如下:
①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五保、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家庭和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对低保特困家庭,实行公租房实物配租、公租房租赁补贴、住房补贴或经适房购房补贴等保障形式。
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50%以下的家庭。
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租房实物配租、公租房租赁补贴、住房补贴或经适房购房补贴等保障形式。
③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在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以下的家庭。
对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租房租赁补贴、经适房购房补贴等保障形式。
④对新就业住房困难人员,实行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形式,具体补贴参照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执行。
昆山市居民申请住房保障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领取、填写申请表,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
申请时需按保障方式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①申请书;
②户口簿、家庭人员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③市民政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总工会、用工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认定的各种收入类证明;
④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包括房产证、租房合同,或由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情况证明;
⑤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文所提的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并提交经申请人签字及初审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2、受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现行申请条件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回执。
3、初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受理后,分别送街道办事处、所在区镇政府(管委会)初审,初审合格后,送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市民政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接受市住房保障中心委托,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
4.复审:市住房保障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就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
5、公示和批准:市住建局将已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通过《昆山日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住建局提出,市住建局应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异议不成立或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市住建局、民政局等部门会根据具体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项目在一定时期的申请、审查等程序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57363231,市民政局联系电话:5753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