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2016最新的创业政策有什么?关于创业贷款又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今天小编整理了2016最新的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2016最新的创业政策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2015-2016珠海最新创业政策
从珠海就业创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近日出台,这是珠海首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促进创业的纲领性文件。
据了解,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创业政策的基础上,《意见》结合珠海实际,从培养提升创业能力、鼓励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支持留学人员创业、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推进创业孵化培育等10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全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补贴按省最高标准执行
据悉,《意见》对自主创业和带动就业给予补贴。珠海在创业补贴标准上“从高”,均按省最高标准执行。对部分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如创业资助,省规定为一次性5000元,珠海市最高为10000元;租金补贴标准,省里由每年最高3000元提高到6000元,珠海市提高到每年最高8000元。
创业有风险,失败了也有补贴。《意见》提出,本市户籍创业者(含合伙人或股东)在初创企业期间创业失败(注销工商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办理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从创业失败次月起参照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失败人员已实现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终止发放。
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只有珠海户籍的创业者或珠海毕业的大学生创业,才能享受珠海的创业扶持政策。而此次《意见》则完全打破了户籍限制,全国各地的创业者和留学生来珠海创业,均可按规定享受珠海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建立创业实训(见习)基地
除了加强创业培训外,珠海将建立一批创业实训(见习)基地,为有创业意愿人员提供创业实训(见习)服务。此外,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面推进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融入专业课程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优化创业教育师资结构,吸纳有实践经验的创业者、职业经理人和其他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