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买房时经常需要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那么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要通过什么样的流程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对象都有哪些呢?
一、贷款的对象
购买或者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的职工。
二、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完全得民事行为能力;
(2)应具有本市的城镇正式户口或者有效的居留身份;
(3)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并且信用良好,有能力偿还贷款的本息;
(4)借款前已经正常的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连续交足在半年以上;
(5)能够提供购买自住住房时的有效合同或者协议;
(6)借款人以及购房合同中的买房人必须是一致的,购买共有的产权(除了配偶之外)共有人则必须要出具同意进行住房抵押的书面的承诺;
(7)应具有不低于所购买得自住住房总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必须同意办理住房的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必须同意在贷款的承办银行来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办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请:借款人按要求向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2)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向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审批结果。
(3)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扣款账号等资料前来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
(4)办理保险及抵押登记手续:借款须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5)贷款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6)贷款回收: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前还款。如借款未满一年,借款人因出国、调离本市、房产转让、退房等原因需提前还款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7)清户撤押: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