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在杭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中起着筛选人才的作用,因此需要考生多进行试题练习巩固知识,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2016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2016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目(一)
1、认识的真正任务是指导实践。 ( )
2、任何个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都是起作用的。 ( )
3、辩证的否定根源于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的结果。 ( )
4、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商品的二因素。 ( )
5、性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 )
6、毛泽东否定“城市中心论”,提出“以乡村为中心”思想的著作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 )
2016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解析:认识的真正任务应是达到理性认识。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形式。感性认识是用具体的,生动的形象直接反映外部世界,还没有深入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所以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范畴。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反应了事物的本质内容。故本题判断错误。
2、【答案】√。解析: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同时也承认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社会历史是由人的活动构成的,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参加了一定的历史活动,对历史的发展都有不同的影响,因为历史的发展是由具有不同思想、目的、动机的人的合力构成的。个人对历史发展所起作用的性质和大小不同。但是,要注意的是,对历史起决定作用的是人民群众,而不是个人。故本题判断正确。
3、【答案】√。解析: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自身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实质是“扬弃”,是事物内部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的结果。故此说法正确。
4、【答案】╳。解析:商品的二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故此说法错误。
5、【答案】╳。解析:物质的根本属性是运动。本题答案错误。
6、【答案】√。解析:毛泽东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彻底否定“城市中心论”,提出了“以乡村为中心”思想。故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2016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目(二)
1、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次提出毛泽东思想这个概念的是( )。
A、刘少奇 B、朱德 C、邓小平 D、王稼祥
2、中国共产党作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决定的会议是( )。
A、遵义会议 B、西柏坡会议
C、瓦窑堡会议 D、中共六大
3、按照法律位阶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的是( )。
A、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B、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C、法律-行政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
D、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际条约-司法解释
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不包括( )。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规章 D、自治条例
5、根据《宪法》,下列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 )。
A、中共中央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主席 D、全国人大主席团
6、对于某教育局工作人员擅自改变考生赵某高考志愿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行为没有侵犯赵某的基本权利
B、该行为侵犯了赵某的人格尊严
C、该行为侵犯了赵某的受教育权
D、该行为侵犯了赵某的言论自由
2016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精选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D。解析:1943年7月5日,王稼祥在为纪念党的22周年而作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族解放的道路》一文中,次提出“毛泽东思想”这一概念。故本题答案选D。
2、【答案】C。解析:瓦窑堡会议,是中国共产党继遵义会议之后又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会议的决议和毛泽东的报告,正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理论基础和策略方针,为促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迎接抗日民族解放战争作了政治上和理论上的准备。故本题答案选C。
3、【答案】A。解析:根据《立法法》第78条的规定:“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79条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80条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故答案为A项。
4、【答案】C。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可见规章是用来参照的,故选C项。
5、【答案】B。解析:《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故答案为B项。
6、【答案】C。解析:《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该教育局工作人员侵犯了赵某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