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规定 拉萨市房屋出租规定

第十五条 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屋所有人负责。房屋所有人将出租登记的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应当书面报告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机构。

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规定 拉萨市房屋出租规定

出租人应当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

第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对其使用行为负责。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05761/985546556.html

更多阅读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

声明:《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规定 拉萨市房屋出租规定》为网友分手假期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