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 。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企业应收票据的相关知识。
企业应收票据核算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1、有的单位不设置“应收票据”账户,使得“应收票据”核算缺乏详细性,达到浑水摸鱼的目的。
2、有的单位虽然设置了“应收票据”账户,但核算不规范。在票据取得和发生票据背书转让时,手续不完备。如票据取得时不向对方开具收据,发生票据背书转让时不向对方索取收据,仅让经手人在票据复印件上签名。票据复印时仅复印票据正面,无法分辨票据流转的来龙去脉,给本企业带来潜在经济风险,给税务部门带来管理风险。
3、有的单位设置“应收票据”账户但不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使应收票据的种类、签收日期、票面金额、承兑人、利率含糊不清,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4、有的单位混淆应收票据的核算内容和使用范围,从而影响核算内容的正确性。
5、有的单位将不属于应收票据的经济业务列作应收票据处理。如将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混淆核算。如将应收账款业务列作应收票据。
6、有的单位发生了应收票据业务,却不进行核算或者不如实核算,虚减收入,虚减利润,达到偷税的目的。
7、计提坏账准备时无中生有。按照现行制度,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但有的单位为了虚增管理费用,将应收票据的余额也作为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从而达到虚减利润,偷逃税金的目的。
8、有的单位取得应收票据不入账,或推迟入账时间,私自用于企业负责人、亲属或其他企业的非法抵押,或者贴息套现后将资金流入企业后冲减应收账款,导致往来账户混乱,会计信息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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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收票据的分类: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商业承兑汇票是付款人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的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由承兑银行承兑的票据。
应收票据的分类按照到期时间可分为短期应收票据和长期应收票据,如无特指,应收票据即为短期应收票据。应收票据常出现于3种情况:⑴应收账款延期;⑵为新顾客提供应用;⑶赊销商品。长期应收票据因长期合同而发生,包括销售机器设备等大型商品、提供贷款等,中国尚无长期应收票据业务。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收票据和不带息应收票据。带息应收票据是票面注明利息的应收票据,其利息应单独计算;无息应收票据是票面不注明利息的应收票据,其利息包含在票面本金之中。
应收票据的计价应以未来现金收入的现值计价,带息的短期应收票据的现值等于其票面本金,不带息的短期应收票据的面值就是到期值,现金值。由于现值与其到期值相关不大,不带息的短期应收票据均以期到期值计价。长期应收票据以交换商品或劳务的公允市场价格计价,或以票据的公允市场的价格计价,如果这两种公允市场价格均无法确定,则以票据的现值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