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个人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很多购房者对于相关事项了解的并不多,今天房天下针对购房者在进行个人二手房交易时遇见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一、提交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时,未成年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可以提交记载未成年人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
二、房产税在什么时候缴纳?
购房人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三、父母与未婚子女买房算一个家庭吗?
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作为一个家庭购房;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作为两个家庭购房。
四、家庭住房套数怎么判定?
家庭住房套数根据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确定。
五、个人住房房产税征免认定流程是什么?
1、 在提交所需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
2、 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
3、 交易当事人须凭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及契税已申报办理证明,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六、缴纳税费时必须所有当事人到场吗?
交易各方可各自委派一名交易当事人,由其提交所有交易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规定的其他申报资料即可受理,不必要求所有当事人全部到办税现场。
七、委托他人缴税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交易当事人委托其他人员代理申报纳税的,受托人应提供:
1、 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无需公证)及办税所需其他资料;
2、 受托人提供委托公证文书(无法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可提供与委托公证文书所列内容一致的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