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为了保证人们有了更多人的有了房子居住,减轻住房压力,减少人们面临的高额租金,一致一些不法的分子进行炒作租房的出现,但是近几年由于公租房的出现,面对的公租房纠纷也不断的增加,今天小编给您介绍公租房纠纷案例,让您在以后的租房当中无忧。
事件一、争夺公租房:李小妹与李二哥系兄妹关系,李小妹承租了某市某区的公房。李二哥曾因照顾老人而偶尔居住其中,李二哥未经李小妹允许擅自迁入系争房屋。同年李二哥出具保证书,承诺迁出系争房屋。后因李二哥未如期迁出,李小妹遂起诉要求李二哥迁出系争房屋。
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系争房屋系公房,李小妹系其承租人。李二哥一家曾因照顾老人而偶尔居住其中,该居住仅是一种暂住性质,现李二哥户籍不在系争房屋内,却擅自入住系争房屋,该行为显属侵权。因此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法院判令李二哥限期搬出系争房屋。
事件二、房屋是父母给的婚房,妹妹由于家庭问题在外独自居住,姐姐出于亲情考虑将原单位公租房借于妹妹居住,妹妹居住十年期间,由于姐姐与企业失去联系,企业多次将公房买卖信息告知住户,妹妹企图据为己有,多次隐瞒相关政策,导致姐姐无法购买公租房。姐姐发现后多次要求妹妹搬离居住房屋,妹妹却以房屋为其父为承租人为由拒绝搬离,姐姐迫于无奈,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纸诉状诉至法院。
法律援助:经过考察房屋实际承租人张父离开原单位后已变更为姐姐,由姐姐承担缴纳房屋各项费用的义务,并将住权证登记在了张壹壹名下,故法院判决要求妹妹限期腾退,并承担其居住期间应承担的相关租赁费用。
以上就是公租房纠纷案例分析,租房的时候就应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当承租人不在的时候应该立即变更名称,这样才能更进一步的减少公租房的纠纷,公租房是为了满足住房困难的需求,不要误导了其中的作用,希望上面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