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对新购买的商品房进行财政补贴0.8%,这一利好政策延续至2016年年底。
2015年2月10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规定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止,对个人购房柯桥区商品住房(含存量房),并在此期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均可享购房总价0.8%的财政补贴,并且对面积没有任何限制,这无论对要购买住房的市民,还是房产商,都是一大利好消息。
2015年年底,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再度发文,针对个人购房商品房住房实行财政补贴优惠政策期限有关事项,明确按照市、区一致的原则,将年初《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绍柯政协发[2015]23号)确定的个人购买商品房实行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期限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