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那么桥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桥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桥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筑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水簸萁、绿化、标志、标线、恢复原有路口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内容为准。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9天从2011年4月10日开始施工,至2011年9月15日竣工完成。
四、 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 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认真遵循现行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及国家有关验评标准,不得偷工减料。接受工程建设质量监督部门、检测部门、监理人、发包人的检查与监督,经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3. 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负责将施工资料整理成册,并一式两份交与发包人,否则由承包人支付竣工资料保证金。
五、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价(大写):
1. 北环路:壹仟捌佰陆拾肆万伍仟肆佰捌拾玖元柒角壹分(含二标段、三标段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中第2条,三标段北环路外购
土款:15元/m3×79653 m3=1194795元)
2. 孔西路至马营桥段(马营路):壹仟零陆拾肆万陆仟壹佰壹拾元捌角伍分(含二标段、三标段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中第2条,三标段马营路外购土款:15元/m3×45117 m3=676755元)
付款方式:1.路基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30%;油面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40%;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标志和标线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经审计等部门审核后付合同总价的2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质量期为二年,保质期二年后,经发包人、监督部门、监理部门、设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承包人、接养单位等联合验收后,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全部付清。
2.工程款必须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为工程款未到帐。
六、 机械设备及其他要求
1.摊铺设备:摊铺机采用ABG,双钢震动轧路机或同级别摊铺设备。
2.水稳碎石必须采用厂拌。
3.灰土拌合必须使用灰土拌和机。
4.标志、标线、标牌由公路处指定厂家制作。
5.工程设计中线、设计高程等发包人按线路实际情况在设计图纸的基础上可进行调整,所发生的费用不予变更。
6.单项签证变更造价超过万元(不含5万元,以财政最后审核为准)可以调整,否则不予调整。
7.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制度,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损失均与发包人无关。
8.发包人派出的监理人员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人员做出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七、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2011年4月10日前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2011年4月10日前协调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的接驳。
3.2011年4月10日前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八、承包人完成工作:
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建设。
九、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无偿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1.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每推迟一天扣合同总价额的千分之一。
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诺人无条件修复,如因此造成合同延期的按本条第1款执行。对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相关招投标文件、适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图纸、质量保修书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 本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4月8日
4.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5. 本合同订立地点:南大港管理区
6. 本合同一式四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送财政局、建设局各备案一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桥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分项工程名称:桥梁分项工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内容
本标段 -桥梁桩基、系梁、耳背墙、肋板、立柱、盖梁及上部构造、梁板、预制梁的所有工程 。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一、承包方式
1、乙方按包工、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养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第三条 额外工程量
发生的图纸变更等情况,由业主认可的监理等人员进行签字,并给付乙方相应资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当工程-桥梁桩基、系梁、耳背墙、承台、肋板、立柱、预制梁及上部构造完工并由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拨付工程款的百分之 。桥板安装和桥面混凝土完工合格后给付百分之 。护拦等其他工程全部完工并合格后给付百分之 。
第五条 施工工期
1、本分项工程必须按甲方及业主要求的施工工期按时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机械设备及人力进行施工,技工、力工进场人数按甲方要求人数进场。如果进度计划完不成并且施工人数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的人数,甲方按规定人数每少一人每天罚款 元或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自己另外安排人员或其他施工队伍来完成,大、小工按人头算每人每工日 元,在乙方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3、每个分项工程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开工和完工,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情节轻重每天可处以 元。严重者甲方将另外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增加的费用(按双倍计)在乙方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能用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变相停工方式来要求甲方处理,在停工期间,每停工一天,甲方将扣乙方工程款元作为赔偿由于乙方停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与声誉损失,此款可以当月扣或者在结算中扣除。连续停工三天时,甲方从停工第三天起有权另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作自动退场处理。
5、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乙方所剩的工程款全部作为乙方的赔偿金赔偿给甲方,弥补甲方的各项损失。
6、如果因业主及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监理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照监理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罚。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
一、质量标准
1、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条件、施工指南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工程一次合格率100%,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验工计价。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