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二唯一,满五唯一。对于唯一两个字,字面意思就是唯一住房。国家多于满二唯一,满五唯一的住房在税费方面有优惠,那在北京卖房子对于唯一住房的界定是有什么样的标准,如何来认定是否属于唯一住房条件呢?
唯一住房: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即“唯一住房”认定上侧重纳税区域核算。
自从2010年9月29日国家房地产二次调控“新国五条”出台,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出台后,购房户提出的相关问题就层出不穷。北京市财政局在新契税标准和内容公布后,时至今日电话仍然不断,其中集中的咨询是关于“家庭唯一住房”如何认定的,毕竟“各家情况千差万别”对于人们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省财政厅契税新政细则明确规定,继续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也就是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减半征收契税;而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交纳契税时税率降为按1%计算。
由于和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十分受关注,那么到底“家庭唯一住房”该如何界定和实施?
对此,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上午表示,主要看房产证上户主的家庭是否拥有超过1套的住房,而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按北京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操作办法,“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由家庭所在市或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而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要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早在一次房地产调控中二套房贷款细则出台后,市民如果需要按首套房政策办理贷款,就需要由房管局出具首套房证明;而契税税率调整后,“家庭唯一住房”的判定权再一次交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来执行。但房产信息网络并未与外地联网,如果有外地人在外地买了房,再来买房,按说不应算唯一住房,但北京房产网络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存在“家庭唯一住房”认定的漏洞。
据介绍,为避免买房人钻政策空子,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唯一住房书面保证,这样立即可以按家庭唯一住房交契税
首套房与家庭唯一住房关系:
如有购房户问,我2009年(婚前)在北京买过一套单身,2009年国庆前卖掉了(婚后),重新买新房子,这样以我丈夫名义能算首套房吗?我们这样情况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吗?很多人分不清首套房和家庭唯一住房的区别,以此案例来说,新购住房可以作为家庭唯一住房来认定。首套房是商业银行放贷时用到的概念,商业银行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只要你之前贷款买过房,不管那套房子是否出售,去银行贷款都算二套房。新政提出的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概念,是“以目前所拥有的住房来判断”。两者有部分重合,即首套房是家庭唯一住房,而家庭唯一住房不一定是首套房。
为子女买房能否算唯一住房:
按照新政,对于子女有房的情况,要根据孩子年龄,区别对待看是否是唯一住房。而“家庭唯一住房”中的家庭是指家中的未成年子女,即未满18周岁。如果孩子是已满18岁、未到法定婚龄的成年人(男22周岁,女20周岁),那么孩子本人可以单独看成一户,他还是可以直接享受一次“唯一住房”的优惠契税政策;到了法定婚龄的成年人则必须提供未婚证明,才可以享有该政策。
通过以上的介绍,应该了解到所谓的唯一住房的概念及其认定标准。那么唯一住房要与首套房以及为自己的子女买房的两个概念要区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