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在商品日益发展的今天是我们经常遇见的,那么标准销售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标准销售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标准销售合同范文一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的工程使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部位不同而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发生变化而签订的合同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乙方供应混凝土或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务事项均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行签订其它合同。如未签订补充合同也未签订其它合同,但甲方接受了货物或者服务,则视甲方是依据本合同接受的货物或者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本合同对价格有约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市场通常标准计算。
1.4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本合同条款外还包括: (1)1.2条款补充合同;
(2)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传真文件; (3)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甲方施工的工程以及使用混凝土的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所在地(本合同履行地):
2.3 计划用混凝土方量:
2.4 计划由乙方供应混凝土的部位:
2.5 计划混凝土供应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条: 混凝土的有关质量技术要求、强度等级、单价、计划方量、浇筑方式等内容
3.1 混凝土质量标准应符合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的规定。
3.2 预拌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
3.3 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4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计划供货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结算单价、浇筑方式。
第四条:混凝土供货量结算方式
4.1 混凝土供货量计算方式:按乙方实际发货单(甲方签收)中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4.2 甲方可随时对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标准按照不低于2350㎏/方。 4.3 自供货之日起,双方应按照每次供货量进行结算,甲方签字确认办理的混凝土发货单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4.4 为避免甲乙双方对供货数量产生异议,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在下次浇筑前办清结算手续。 4.5 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结算。如不及时办理结算,拖延两日以上的,则当日的供应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员签字的供货单上记载的方量为结算依据。
4.6 本合同的结算时间及数额不受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的影响及约束。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5.25.3如甲方拖延乙方商砼货款,乙方有权利停止继续向乙方供货。 第六条 供货时间
6.1 因商品混凝土所具有的产品特性,所以乙方要根据甲方的施工联系单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安排生产。
6.2 甲方最迟应在使用混凝土的前24小时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给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需大方量连续浇筑混凝土,应提前三天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通知乙方。
6.3 甲方每次使用混凝土前应以施工联系单的方式提供详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准确数量、具体浇筑部位及相应的技术质量要求。
6.4 如乙方对甲方的供货时间有异议,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的方式共同确认,否则,视为甲方的要货时间符合施工联系单约定的时间。
6.5 甲方浇筑混凝土通知发出后,因故发生变化需撤销或变更该通知时,应在开盘前肆小时通知乙方相应的变化内容。如乙方未接到甲方变化通知,根据先前通知的内容已经开始进行了预拌混凝土工作,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6 乙方应按甲方施工联系单及时进行供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质量责任
7.1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甲方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工作。
7.2若混凝土构筑物出现缺陷,需经权威技术部门分析原因,属于甲方施工及养护等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自己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属于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直接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负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便利的条件,并保证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及甲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例如且不仅限于甲方在吊装作业中有高空坠落物体或因场地不平、碎石弹出等造成乙方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事故;现场的施工人员未佩带或佩戴的安全帽、安全绳不符合国家标准GB2811-2007,在浇注特殊部位(例如独立基础等部位)以及高空浇注时,未架设确保施工安全的施工架及防护网,在泵送中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2甲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现场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照明等必要的操作条件。因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浇筑等原因造成的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8.3 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由甲方签字验收并及时按合同需货通知约定的浇筑部位指挥浇筑。 8.4 对运送到工地的混凝土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施工操作,施工操作中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添加其它材料,如不按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或自行添加材料,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如因甲方没有合理地安排混凝土浇筑时间、地点及供货数量,以及未及时验收或按规范操作,由此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包括不仅限于:混凝土货款、运费、泵送费、人工费、修理费、台班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施工质量(如施工冷缝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6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由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拖式泵、布料管的架设、拆除及进入施工现场设备的看护工作,乙方负责技术指导。
8.7甲方在使用地泵(电泵)泵送混凝土时,因甲方施工现场停电、堵车、堵泵等问题造成混凝土泵送中断,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8.8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已经产生或即将产生的混凝土货款。
8.9 甲方需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如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造成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无法浇筑,以及混凝土报废等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应混凝土。 9.2 乙方承担混凝土加工、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9.3 负责办理运输混凝土所需车辆通行证件。
9.4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合理的调配,并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9.5 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9.6如遇到不利于泵送混凝土的气候时(如大风、暴雨天气),乙方有权停止供应及泵送混凝土,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10.2 甲乙双方有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由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10.3 若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时,则从第二个月第一天算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已供混凝土产生的全部货款。
10.4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逾期没有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待欠款结清后,再继续履行合同。在乙方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及要求供应混凝土,如与第二家混凝土公司发生混凝土供应业务,甲方则应将所欠乙方的混凝土货款一次性付清并支付乙方所欠总货款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然后与乙方终止合同,方可由其它混凝土公司供应混凝土。
10.5 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期限及时付款,应属甲方违约,乙方仍然供货的,不因此认为乙方免除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可随时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等。
10.6 如因甲方没有及时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造成环保部门对甲方和乙方的罚款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12.1 本合同签订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有关事宜而需要联络时,双方签约人负责联络。 12.2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立即将变更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叁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标准销售合同范文二
定做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签订日期:
一、全钢定型大模板及附件的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以承揽方企业标准、双方技术交底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供模板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认可为正式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在本工程施工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及时修理或调换。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模板所需的工程结构图壹套,建筑图壹套 。乙方向甲方提供模板排版方案一份,甲方对乙方的产品专利权按《专利法》有关规定应予以保护。
五、发货前甲方派模板负责人提前到乙方厂内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时发货,若甲方未来人验收视为质量合格,到现场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及时修整,不承担责任。
六、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乙方按本企业标准及合同要求质量发货,发货到工地现场验收数量。
七、付款数额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限 三 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预付款 万元,发货前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货款 万元, 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延期交货。余款于2006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
八、产品计算及付款方式:
1、全部模板及角模,以满外尺寸计算面积。
2、最后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的收、发货单为核算依据。(正式方案作为参考依据)
3、方式:定做方以电汇或汇票支付货款,不允许以现金方式支付货款。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每天按迟发货物实际价值的千分之三向甲方付违约金。
2、甲方延期付款,每天按实际欠款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付违约金。
3、甲方在未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许将其向他人出租、出售、转让、抵押等,至合同约定款齐之日,乙方有权收回货物,抵偿货款。
4、乙方按照甲方交货期限生产,如甲方工期推迟,不能按时提(送)货,超出生产15天后,模板变形及板面有锈蚀等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甲方在超出确认的发货日期30天后仍然没有要求发送货物,乙方有权按废品处理未发送货物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及违约责任。
5、合同签订后,若单方中止履行,提出中止方按合同总额的100%向对方赔偿损失费。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双方协商的其它事项:
1、甲方首次合模,乙方派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到现场技术服务至首层完毕,食宿由甲方负责。
2、该定做产品为特定物,模板及配套产品乙方在设计或加工途中甲方如有变更,另作补充协议,交货期另议,由此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3、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技术交底后,乙方允许甲方在日内有图纸变更或技术交底变更,超出该限期发生的变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模板方案设计变更的费用(500元/次)以及由此产生的产品损失费用;甲方变更后乙方应积极的组织生产尽可能按期交货,当不能按期交货时,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外或在技术交底约定范围之外增补、改制产品,甲方自行提运或乙方负责运输,甲方承担运费;增补产品的工期、付款、价格另议。
5、此工程配置的产品如要求分批、分段交货,双方应在合同、技术交底上注明或另附件进行详细说明。
6、<安全操作规程>详见<模板设计方案>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如果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7、双方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盖章),如委托代理,附法人委托书。
8、本合同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在乙方提出要求后此定做物转为租赁物,租赁价格模板按 1.8元/㎡·日;电梯井筒模按3.0元/㎡·日;外挂架按1.2元/套·日计算,异形模板、角模及其他产品由甲方购买。租赁产品从进入现场之日开始计算租赁费(模板起租时间不得低于8个月,低于8个月按8个月计算租金)至甲方将全部产品退回乙方生产厂之日停止计租,运输费自理。模板配件如有丢失、损失,按《大模板及其附件原值表》执行, 原值表随本合同给甲方一份。
9、异形模板和异形角模开豁(洞)处,按未开豁(洞)计算面积。
10、与本合同内容有关的函件及结算单据均须乙方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财务章,否则乙方确认无效。
11、此合同一式
有效期限: 2006 年 月 日至货款结清之日止
合同附件
大模板及其附件原值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标准销售合同范文三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除认为或自然灾害等外因因素外的灯具损坏由供货方免费更换。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2014年 月 日,
四、地址:西安市区路号。运费及装卸费由 ?方承担。到货发现破损,1:1实物更换。
五、包装标准和要求:适合运输纸箱包装/适用客户要求。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供方在需方交货后的3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不按时付款,愿意承担每日0.5%的违约金。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如有一方违约,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它事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