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中的自建房,都有自己的一些出售的限制要求,这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维护整个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平衡,也为了能够保障房屋交易的安全。那么在下面,我就为你们讲讲南宁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怎么写?南宁农村自建房在出售的时候有什么限制?
南宁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古称邕州,具有1680多年历史,是广西第一大城市,处于中国华南、西南和东南亚经济圈的结合部,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位于广西中部偏南,是红豆的故乡,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南宁土地面积22112平方公里,市区面积6569平方公里,地处亚热带。
南宁是一个以壮族为主的多民族和睦相处的现代化城市,其中市区人口为344万。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令南宁满城皆绿,四季常青,长久以来南宁形成了“青山环城、碧水绕城、绿树融城”的城市风格。2014年10月3日至2014年10月12日,南宁成功举办了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成为中国第二个举办世界体操锦标赛的城市。
南宁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要写明甲方的承诺保证,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本协议签订后,如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若乙方向相关部门办理房屋相关证件时,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应无偿提供。
南宁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要写明乙方的承诺保证。本协议签订后,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总房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因该房所发生的年月日后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南宁农村自建房出售有什么限制
1.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土地都不是私有化的,属于集体产权,因此,农民在宅基地上造的房屋自然也就不属于农民朋友们自己的了,而村民只是有使用权。但是在南宁,一些农村的自建房可能会面临出售转让的问题。
2.申请南宁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南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南宁农村自建房的买卖合同怎么写以及南宁农村自建房在出售的时候有什么限制条件的内容了,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有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