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买车一样,买房子除了房子本身按面积计算的总价外,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钱,有些恶心的开发商还可能会巧立名目收费。究竟还有哪些钱是必须要交的,我们给你盘点一下。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给出了权威解答:市民购房,除了依合同交纳购房款,及在合同中委托出售人代收代交的相关房屋权证登记费用(包括契税、专项维修资金等7大类费用)外,其余在合同约定外向购房者收取的任何费用,均为“巧立名目”的费用,购房者可拒付。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相关收费类别和相关标准以发改部门正式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为准。任何个人、单位不得违规私设收费类别。
除房款外的“7大类费用”
1、契税:
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专项维修资金:
有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非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2(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
3、合同印花税:
按房款总价的0.05%交纳(住宅免收)。
4、证照印花税:
按5元/户交纳。
5、产权登记费:
住宅类房屋按80元/户交纳;非住宅类房屋按550元/户交纳;共有人证书费按10元/人交纳。
6、交易手续费:
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0.35%计算结果交纳。
7、国土证办证费:
按相关规定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