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已有青岛、厦门、广州、深圳、泸州等超过20个城市启动了不动产登记制度,并发出不动产权证书。这时,作为试点城市的郑州也就备受关注,那么它在做什么呢?
不动产统一登记 郑州开始着手准备
2014年初,郑州被国土部确定为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2015年3月1日,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开始实施,有人认为这是不动产征税的前兆。
近日,郑州市政府发布了两个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文件,《关于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其中提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不动产登记的主管部门,为推进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平稳过渡,成立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孙金献任组长。
主管部门是谁? 国土资源部门
《意见》提到,郑州市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定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农业部门目前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将获得五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范围。
将来怎么办理? 郑州市将建服务窗口
关于不动产登记怎么办理,《意见》提到,郑州市将建立服务窗口,实现 “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向社会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
同时,优化各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对与房产交易有紧密联系的不动产登记,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与郑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做好衔接,依据相关房产交易信息进行登记。
完成登记后,实时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供各类登记信息,做到信息互通共享,确保交易安全。
什么时候开始? 2016年全面实施
根据国土部的时间安排,2015年底要完成不动产登记的职能整合,2016年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
郑州市的不动产登记在此时间框架内分几步走。郑州市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已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上街区职责整合要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2015年12月底前全市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配置、窗口建立、流程设置和衔接方案制订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资料移交、系统对接等工作。(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