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在租房当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但是对于很没有转租的人来讲其中的环节还是相对比较复杂的,是个人转租房屋营业税是否就可以折半交税了,在我们接手转租房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首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6号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租赁业务的营业额是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的租金的全额收入,不得扣除任何费用。因此,转租业务也应按租金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出租房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74号)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第三、在接手转租房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其一、是否得到了房东的认可并且必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出租人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的行为必须先行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即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其转租行为的有效还是无效就处于待定状态,只有取得出租人的事后同意或者租赁房屋的权,该转租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有效。
其二、转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不得超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既享有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也享有承担新转租合同中的出租人权利义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转租合同随之变更,解除或终止。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转租房屋营业税可以对折和接收转租房应该注意什么的一些介绍,只有清楚的了解转租房的一些意义才能更好的履行转租房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才能更好的居住,希望上面关于转租房的税费和注意情况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