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水上交通安全来讲,就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水上安全便捷出行及财产安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代价换取发展。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上交通安全计划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水上交通安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海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海事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控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控制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深化海事执法事权层级管理,创新监管方式,深入开展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继续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渡口、库(湖)区船舶标准化更新改造工作;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海事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海事监管和服务能力;开展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规范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持续改进,保持局机关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1.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落实到领导、部门各岗位。
2.落实企业、船主、经营人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督促企业、船主、经营人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抓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贯彻落实《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及配套办法的要求,督促落实县、乡(镇)、村、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确保2015年我省乡镇船舶四级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签订率达到100%。
(二)夯实基础,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推进全省渡口、库(湖)区船舶标准化工作
推广标准化船舶是改善我省客渡运条件,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举措。2015年是实施全省渡口、湖(库)区船舶标准化更新改造工作关键年,必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切实改善全省渡口、湖(库)区船舶技术状况,提高船舶安全性能。
2.继续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开展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运输行为。
全面推进平安船舶、平安港口、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巩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成效,加大对水上交通领域非法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渡口渡船、水路客运、危货运输以及水运工程施工为重点,开展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运输行为,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3.推进全省船员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按照部海事局的要求,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船员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工作,并保持有效运行,加强船员管理、船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控制。
(三)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源头管理
1.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明确全省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海事行政事权层级关系,理顺权责边界。
2.加强通航环境条件技术研究,继续推进全省通航水域认定与公布。
3.依法开展船舶登记,管理应用好船舶登记系统,强化船舶动态监管。
4.加强船员信息化管理,管理应用好船员考试发证系统;继续推进船员培训机构建设,逐步推进实现船员培训与考试发证分离,为提高船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5.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章行为,制定有效监管和隐患整改的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制,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6.强化水上水下活动安全监管,加大通航水域的巡航检查力度,改善通航环境,确保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
7.积极开展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安全评估工作;做好30客位以上客船运力审批前安全评价工作。
8.加强共管水域监管,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联合巡逻执法。
(五)推进全省信息化及应急搜救能力建设
1.积极澜沧江西双版纳船员考试中心建设。
2.继续推进船舶自动识别(AIS)系统建设。
3.有序推进渡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4.推进澜沧江水上搜救中心的建设,建设巡航救助一体化与指定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应急搜救体系。
(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海事监管及服务水平。举办1-2期海事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海事人员管理水平,提升海事监管能力。
(七)保持内部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1.修订局机关内部安全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2.督促西双版纳海事局、思茅海事局内部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督促港航公司、水规院、路港公司、咨询公司开展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工作。
(八)继续督促、指导各州(市)海事管理机构加强“四落实”工作,逐步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