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也称“滇石”或“文石”、“苍石”,是云南点苍山特有的奇石,那么对于大理石供货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理石供货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大理石供货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质量要求,验收规范
外观质量:同一批板材的色调,花纹应基本一致.板材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大理石厚度为18mm-20mm。外露部位不允许有缺棱,其它部位棱长度不超过10mm,宽度不超过1.2mm.外露部位不允许有缺角.大理石不允许碎裂。不允许有裂纹现象.
大理石出现碎裂,缺角等现象时,由乙方负责及时维修。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将对乙方进场的产品进行抽检,如发现抽样产品其中一项未达标,甲方将所有产品退回,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未发现质量问题该抽样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主要材料价格说明:
每平方 元,包括大理石制作、运输、装卸、维修。 四,结算方式
1) 本大理石供应工程材料费按大理石材料进场实际面积结算,每平方米 元,包括大理石制作、运输、装卸、维修。
3)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在材料全部进场后支付60%材料费,剩余40%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结清。
五,验收标准
甲方对已送达产品要及时进行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产品,乙方应及时调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所有产品进行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向乙方填写收货确认单.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理石供货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且乙方在充分了解、熟悉甲方工程项目状况和施工图纸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
四:承包性质:制作、包装、运输等
五:承包范围:
1、大理石产品名称:安溪红。
2、台阶踏步板厚度:30mm机刨石(花岗岩)。长宽尺寸按台阶基础尺寸确定。
3、散水、坡道、平台板:材质:安溪红火烧板,厚度:20mm。尺寸按土建基础尺寸确定。
4、工程材料进场须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六:材料进场时间、地点:
1、进场时间:提前五天通知乙方订货。
2:、地点:固安县和惠苑小区施工现场。
七: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外观质量:大理石表面平整、光洁度良好、拼花工整、纹理清晰通顺,颜色均匀一致,不缺棱、不掉角,对角线边长及平整度须符合规范要求。
2、规格验收:产品规格尺寸、产品厚度符合合同约定。
3、强度验收:石材的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N/mm2,石材体积密度不小于2.5g/cm3,石材干燥压缩强度不小于60.0MPa。
八:材料验收:材料进场时由甲方、供货方及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九:工程价款:
1、台阶踏步板:安溪红机刨石,厚30mm。单价:115元/平米
2、散水、平台等:火烧板,安溪红。单价:70元/平米
3、工程总价款以甲方、监理方确认数量乘以单价。
十、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结算付款,材料进场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材料款总价的7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接后付材料总价的30%。
十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监督工程进度,检查工程质量。
2、负责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的拨付;
3、负责对乙方施工技术交底;
4、检查验收材料质量、数量。
5、负责协调与总包方的关系。
6、因甲方工作不到位为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乙方责任:
1、必须确保材料质量合格,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更换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
2、必须确保交货日期,按双方约定如有延误,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日1000元的罚金。
十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十六、施工图作为协议附件,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
日期:
大理石供货合同范文三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一期工程室外楼梯装修需要,需购入楼梯踏步大理石一批,而乙方愿意供货,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 产品名称及规格:国产石材“珍珠花”(按封样)大理石,规格: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尺寸,或者现场丈量的实际尺寸要求,按样品供货。
二、供货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三天开始陆续向工地送货,即从2012年8月20日开始按图纸尺寸向甲方工地供货,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供货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期限:从2012年8月20日开始至2012年12月20日止。
四.产品质量与加工要求:
1、已按图纸尺寸,或现场提供的尺寸加工完成的“珍珠花” 楼梯踏步大理石,应是表面光洁度好、纹理清晰、无缺角、无裂纹、无毛边的成品石材,产品应该是基本没色差。
2、成品石材“珍珠花”的标准壁厚规定在1.60㎝至1、80㎝之间。若壁厚最薄达不到1.60㎝至1、80㎝为不合格产品,若单块石材有斧头型厚薄边的,薄边达不到1.60厘米也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将拒绝收货。
3、楼梯踏步大理石在加工过程中,前沿下口应夹3至5㎝的复合边,每个踏步石材上口前沿拉三道防滑槽,每个踏步石材前沿上下口应倒45度角并抛光。
4、楼梯踏步镶边部分的大理石,采用“中国黑”石材,前沿下口应夹3至5㎝的复合边,每个踏步石材前沿上下口应倒45度角并抛光。
5、指定石材“珍珠花” 、“中国黑”若在加工、装运当中发生石材损坏,破角或破边的,甲方将拒绝收货。
6、“珍珠花”、 “中国黑”石材在加工当中,锯台上必须使用新刀片,杜绝发生毛边、碎边。
五、产品价格与货款支付:
1、产品价格规定: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与现场尺寸,将已加工完成送到工地的成品为结算标准尺寸,“珍珠花”每平方按“中国黑” 每平方按元计算;所有磨边、夹边、拉槽、倒角(合价)每米:15.00元, 每次供货必须经甲方现场验收登记后为准确数据。
2、本批产品价款以实地贴好的成品为结算依据,具体按实结算。 产品价款已含税,乙方必须提供工程款正式发票结账。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圆整(石材供齐后无息返还)。
4、货款付款方式:
A、已加工完成的石材全部到工地后,付货款总额的70﹪。
B、工程验收结束后,余款一次性结清。
六、本合同若有未尽之处,甲、乙双方应本着团结互让精神,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