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过户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办理手续时需要的材料也较为繁琐,如果不了解相关规定,您在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的过程中也许会走不少的冤枉路,所以本文将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房屋继承过户流程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继承过户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以,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分割,即分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嘱办理;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或者未处理部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①、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②、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前,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持死亡证明及相关材料到有关机关办理。如果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的证明。
③、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④、继承登记: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审核无误之后,便可以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二、房屋继承过户要什么材料
①、 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有遗嘱的继承公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2.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②、继承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有规范格式);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本文对房屋继承过户流程中的手续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相信您在阅读了本文之后会对房屋继承过户的流程有所了解。但房屋继承过户所涉及的价值往往较大,实际中的程序也较为繁琐,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还是建议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寻求专业律师的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