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无论是在哪里行使,都需要驾驶者或乘客按照法律规定系上安全带,否则的话就要给予相应的扣分、罚款。那么,你知道不系安全带法律处罚规定吗?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不系安全带的法律处罚规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司机不系安全带扣2分,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扣分但要处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开车不系安全带的情况
司机不系安全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以外道路上驾驶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
不但司机要系安全带,前排成员(副驾驶)也应该要系安全带,并且驾驶员有义务提醒副驾驶系安全带,如果副驾驶没有系安全带,同样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各个城市不一样,有的是实行处罚,有的是进行批评教育)。
开车不系安全带的危害
车祸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撞车时,系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死亡率44%;翻车时可减少死亡率80%。最新统计表明,车祸中后排未系安全带的乘客猛烈撞击前排座椅,会对司机或前排的乘客形成极大的冲击,使他们在车祸中死亡的概率增加大约5倍。
安全带的防护作用主要是:一是防止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二是对抗撞车时的减速度,使驾、乘人员不与方向盘、仪表板、挡风玻璃等物品发生第2次撞击。
为提高客车乘员的安全,2012年9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对9月1日后新生产的乘用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专用校车和旅居车的所有座椅、其他汽车(低速汽车除外)的驾驶人座椅和前排乘员座椅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所有驾驶人座椅、前排乘员座椅(货车前排乘员座椅的中间位置及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客车位于踏步区的车组人员座椅以及乘用车除第二排及第二排以后的中间位置座椅外的所有座椅,装置的汽车安全带均应为三点式(或四点式)汽车安全带。当前,许多客车座椅已配备了两点式汽车安全带,但这些安全带往往被座椅罩等物品遮盖而无法正常使用, 驾驶员要加强日常检查维护,开车前对乘客进行提示,确保汽车座椅安装的汽车安全带符合规定且被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