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赠与和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那么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有哪些?房产的赠与过户其实就是一种财产的转移,通常在亲属或朋友之间发生这种行为。而赠与房产过户费用是属于资金由政府提供的一种免费服务,对二手房交易时的资金进行,不收取交易双方任何的费用。赠与房产常常是直系亲属把名下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亲人,也有非直系亲属的赠与。那么在赠与方与受赠方在办理过户的同时,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呢?让我为大家来讲解一下吧!其中具体的费用是这样的:
一、营业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该通知规定了免征收营业税的四种情况。
(一)、离婚后将财产进行分割的。
(二)、房屋产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获得该人的房屋产权赠与的。
(三)、房屋产权人的承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受到该产权人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的。
(四)、房屋产权人死亡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
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依据现行营业税条例一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二、附加税:
附加税是由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
三、契税:
被赠与房产的个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四、个人所得税:
1、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有以下:
(一)、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四)、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