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如今在我们的生活中作用越来明显。当公积金的金额达到一定的程度,只要缴纳人具有相对应符合条件,那么就能通过北京公积金进行贷款购房、还贷等事宜。下文就给您介绍一下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指南(条件、准备材料、贷款额度、利率、流程等等)。
贷款条件
借款人须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具有有效且合法的身份证明
2、具有民事行为的完全能力
3、具有稳定的工资和工作,信用状况良好,能够偿还贷款本息”;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或者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是相关证明的文件。
6、提供委托人同意认可的担保证明
7、借款人夫妻两方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缴存条件:已经开了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包)以上,同时,能够足额正常缴存了住房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并且申请贷款的时候,贷款处于缴存状态;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经公积金管理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或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申请的同时需要提供退休证和收入证明)。
对于上述第8点的特殊说明:
(1)、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鉴于自住型商品房具有政策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双重属性,因此,自2015年2月9日起,缴存职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并且贷款申请时处于缴存状态。
公积金二套房贷款申请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应根据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住宅建筑面积及缴存职工家庭成员数量计算。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自2014年7月1日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2、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
注:对于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受理其个人贷款申请。
以上就算北京公积金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和流程,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