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社会上掀起了一股房产证“加名潮”,更是引起广大网友热烈讨论:婚前买房婚后到底该不该配偶的名字?!有人反对有人支持,还有人无所谓。其实,在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来说,实质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据了解,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情况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所需证件: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需流程:1、去房屋所在地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交的材料,若材料齐全就会给一个号码。
3、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所需费用: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共110元。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所需流程: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可拨打电话咨询相关的银行。
其他流程同“有房无贷”
所需费用:除上述所需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用纯公积金贷款的,还需要另外支付100元;如果是公积金+商业贷款的,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法律只是一种对道德的约束,但是现实生活中法律不能凌驾于婚姻之上,如果过多的因为新的婚姻法中物权归属问题过多的强调加名字对婚姻造成一定的信任危机就不好了。